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劳动纠纷案例 >> 查看资料

真实案例精选--单位随意解除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应当付出代价。

发布日期:2017-02-20    作者:110网律师
案情:A某与B公司于2014620日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期限自2014512日起至2017511日止,工作内容为行政类,A某的实际工作内容是在实验室内做数据检测工作。201511月,A某将怀孕的消息告诉B公司。B公司在明知A某怀孕的情况下要求A某加班,并以锁住办公室门、更改电脑密码、将A某从微信工作群移除的方式阻碍A某工作。后A某感觉身体不适,2015129日到医院产检时,医生告知需要休息,故1210日,A某便向B公司请假。后201616日,A某向B公司请假,B公司不批准并让A某主动请辞,A某不同意,但因身体不适明显,遵照医嘱,仍坚持请假休息至2016620日生产之时。产后A某一直在家休产假,并与B公司联系协商解决此事,B公司一直无回应。并不再向A某发放工资,且暂停缴纳A某的社会保险。
办案经过:单位不得解除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合同,除非女职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本案中,A某怀孕后,B公司就以各种方式阻碍A某工作、要求A某主动请辞、停发工资、暂定缴纳社保等一系列的行为,明显违反法律规定。但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处于一个弱势地位,并不能完全举证证明自己的主张。A某找到我们之后,经过我们的判断
决定在申请仲裁的过程中,积极与B公司调解。因为A某的主要目的只是拿到赔偿金,而B公司也不愿意因为这次的事件影响到公司名誉。最终在我们的努力下,单位愿意调解并支付A某赔偿金。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陈晓云律师
北京西城区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朱学田律师
山东临沂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王皓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7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