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违反保密条款或者竞业限制条款给单位造成损失的需要赔偿吗
发布日期:2019-11-26 文章来源:互联网
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指,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责任指的是赔偿下列费用:1.招录费用;2.培训费用;3.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
相关法律问题
- 原单位告我违反竞业限制和保密合同,要我赔偿10万元! 2个回答0
- 劳动者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赔偿标准 2个回答5
-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 4个回答0
- 工作期间由于疏忽大意致人损伤给单位造成损失需要赔偿吗? 7个回答0
- 单位签了保密协议,其中有竟业限制,员工违反需赔偿1万,员工不违反 13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