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税法律 > 税款征收 > 税务稽查内容 >
委托加工产品消费税的计税检查
www.110.com 2010-07-30 15:42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一般可按同类产品销售价格,若受托方没有同类价格,可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在检查中,主要检查方法是:

  1.对照税法规定,检查企业的委托加工业务是否属于化自营生产经销为委托加工,逃避有关纳税义务;

  2.审查企业“产品销售收入工业性劳务收入”明细账,核实加工费收入;检查“来料备查簿”,核实加工产品实际耗用材料成本。注意未使用的材料成本必须扣除;

  3.根据委托加工合同,计算分析耗用材料成本是否合理,有无水分;计算出组成计税价格和消费税额并与受托方代收代缴的金额核对,有无少缴欠税行为等。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