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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广告牌引发火灾谁担责(4)
www.110.com 2010-07-23 14:32

    对于乙大学所起诉的因前述租赁合同纠纷涉诉后所发生的诉讼费与鉴定费系侵权行为所引起的必要损失,应当予以认定。故一审法院以雇员A的行为不是雇员的职务行为,所引发的侵权责任应由其个人予以承担为由迳行判决驳回乙大学的诉讼请求,与法理不符,显然不当。

    综上,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二审判决由广告公司赔偿乙大学的损失的主要部分,由丙基地赔偿乙大学的损失的次要部分,是准确与恰当的。

    注释:

    ①吴庆宝著:《商事审判实务难点精解》,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8月第1版,第60页。

    ②张新宝著:《中国民法典。侵权行为法编草案建议稿》理由概说(一),中国民商法网2002-5-19更新。

 黄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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