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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抗性反收购策略功能的理论性分析(5)
www.110.com 2010-08-05 15:14

案例中,有1 /3的目标公司对收购者提起诉讼。在美国,目标公司控诉收购者的法律依据主要有反托拉斯法与威廉姆斯法。依据反托拉斯法,目标公司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控诉收购方欲收购目标公司违背反托拉斯法。在美国由于反托拉斯法越来越宽松,因此效果不佳。依据威廉姆斯法,若收购方已拥有目标公司5%以上(包括5% )的股权,必须向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说明其收购的目的。目标公司可据此法律规定向法院控诉收购公司并非真正要通过收购达到控股或收购目标公司的目的,而只是为了通过散布收购谣言,哄抬股价以便上下其手、牟取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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