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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宁中央企业劳动争议案呈上升趋势
www.110.com 2010-07-15 11:54

不办理社会保险、不签订、同工不同酬……昨天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2006年宁夏的热点集中在这几个方面,虽说案件总数与去年同期相比略有下降,但中央在宁企业的劳动争议案件却呈上升趋势。

    2006年宁夏各级劳动仲裁机构受理案件747起,处理案件717起,结案率达到96%。宁夏厅统计数字显示:涉及社会保险的争议232起,劳动报酬的争议168起,解除劳动合同的争议127起、待遇的争议68起,变更、终止劳动合同的争议90起、职业培训的争议5起、其他争议57起。各县、市劳动争议案件下降的原因是劳动关系趋于平缓。宁夏一些中央在宁企业劳动争议案件上升的原因是,这些企业以往收入较高、进人较多,而目前分配受到国家调控限制,企业包袱重,便采取岗位合并、人员裁减的措施。在裁减人员过程中,一些长期积压的劳动关系矛盾便凸现出来。

    去年,某企业的两起大宗集体争议案件,原因是这家企业职工有正式、临时、聘用、合同制之分。有了身份区别,便有了待遇的区别,因收入悬殊职工纷纷投诉到劳动仲裁部门。这起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涉及到同行业吴忠、中卫、中宁、灵武、青铜峡和贺兰等179名职工的社会保险、经济补偿金等问题,目前此案正在协商调解处理之中。

    据宁夏劳动工资与仲裁处刘坚处长介绍:国家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劳动法颁布后,劳动者的身份不应再有正式工、临时工之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者统称为合同制工人。有关涉及到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争议,宁夏各级劳动仲裁部门将加大力度,以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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