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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核心是保障私权(2)
www.110.com 2010-07-09 16:28

  记者:如何认识这部法律的重要性?

  王利明:侵权责任法作为民法的主要内容之一,其重要性是和物权法一样的。

  首先,侵权责任法集中地表现了法治的价值。法治的实质是规范公权、保障私权。侵权责任法的核心就在于保障私权,所以它是法治社会中一部重要法律,也是构建法治社会的基础。侵权责任法越发达的国家,法治就越健全。

  其次,侵权责任法的丰富和完善,是适应社会新发展的必然要求。它是最为古老的法律部门之一,自民法产生之初就作为其基本内容而存在;它又是极富活力、充分张扬时代个性的法律。如今,新形式的侵害行为、大规模的侵权现象不时发生,影响面也大大扩张,例如网络侵权、非法披露他人隐私、环境污染等,为侵权责任法的既有规则提出挑战,也为其注入了新的内容。可以认为,在相当程度上,侵权责任法的发展走向体现了一个国家立法政策的价值取向和法律文明的发展程度,决定着民法乃至整个法律文明的未来。

  许多学者认为,21世纪是一个走向权利的世纪,同时也是人们的权利更容易受到侵害的世纪。有权利必有救济,救济走在权利之前,因此,以救济私权为出发点和归宿点的侵权责任法,在现代社会中的地位与作用也必将日益明显和重要。

  2 死亡赔偿金是采取统一标准,还是区分城乡身份不同对待?

  “‘同命不同价’的提法本身是不确切的。生命本身是无价的,死亡赔偿金赔偿的不是生命本身,赔偿的是生命遭受侵害之后引发的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失。”

  新闻回放 2005年12月15日清晨,重庆市江北区3名女孩结伴搭乘一辆三轮车去上学。三轮车行驶到郭家沱一处上坡路段时,一辆迎面驶来的卡车刹车不及发生侧翻,将三轮车死死压住,3名女孩不幸丧生。最终,两个城市户口的孩子各获得20多万元赔偿,另一位农村户口的孩子所获赔偿只有9万元,不及前者一半。

  法律草案和司法解释链接

  侵权责任法草案三审稿第17条 因交通事故、矿山事故等侵权行为造成死亡人数较多的,可以不考虑年龄、收入状况等因素,以同一数额确定赔偿标准。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

  记者:不久前三审的侵权责任法草案中有一个热点,就是规定了交通事故、矿山事故造成死亡人数较多的,可以采用一揽子解决方案。舆论认为这一规定回应了“同命不同价”的争议。“命价”这个概念到底成不成立?能不能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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