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3)
www.110.com 2010-08-11 16:06
优抚安置制度
2004年8月1日,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了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明确了优抚对象,扩大了条例适用范围,提高了待遇标准。依此,军人依法享有在劳动、医疗、伤残等方面的优待以及在死亡或伤残时获得抚恤金的权利。截至2008年底,国家抚恤、补助各类重点优抚对象633.2万人。
- 上一篇:论社会保障预算法律制度的创新
- 下一篇:转型期的社会保障法制建设
相关文章
-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问题与发展
- ·建立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
- ·中国社会保障立法的发展趋向与宏观构思
- ·二元经济结构下的中国农民社会保障制度透视
-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总体思考
- ·关于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对策研
- ·中国社会保障争议处理制度
- ·中国社会保障法制的发展战略
- ·关于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对策研
- ·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
- ·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历程
- ·中国社会保障立法的发展趋向与宏观构思
- ·中国社会保障法制的发展战略
- ·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未来走向
-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发展之我见
- ·中国社会保障法制的发展战略
- ·论中国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
- ·中国社会保障立法的发展趋向与宏观构思
- ·我国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失业保险制度
- ·社会保障财政制度研究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