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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社会保障体系(3)
www.110.com 2010-08-11 16:24

  四是养老善终。老有所养是每一个人都企盼的人生结局,但总有一些人因为各自的不幸而变成鳏寡无靠。自北宋崇宁年间在常平仓下设立安济坊、漏泽园后,以赡养鳏寡老人为宗旨的养济院、居养院、安济院纷纷建立。如南宋刘宰《真州居养院记》指出:“居养院以处老疾无告者,其来远矣!”而此前朱熹《江西运司养院记》讲到仅南昌延庆、崇和二门外便有多个养济院,安置老病者。全国同类善堂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以至吴潜《广惠坊记》惊叹“穷州陋邑犹有所谓居安、安济之所”。明清以后,虽然代有兴废,但以养济院为核心的善堂义举仍然保留完整。明代敖英《东谷赘言》记:“我朝设养院以养民之鳏寡而无告者也;惠民药局以济疾病之穷者也;漏泽园以葬无主之死者也;课守令积谷而为殿最以赈凶岁之饥者也。”与此同时,家族中的义庄、义田对本族鳏寡老人按期发放赡养费用,使其不致于流落外乞,有力地补充了政府的养老设施之不足,甚至成为养老保障最有力的社会基础。

  五是理丧恤葬。中国传统文化饱蕴着悲天悯人的善德观念,死葬相恤是自孟子呼吁“仁政”以来统治阶级寻求社会安定的治道理想,北宋元丰年间政府倡建漏泽园,以示王道仁政的德泽“上昭在,下漏泉”,终于将善念变为现实,其后历代奉为定制。而民间社会的恤葬善举则随着佛教的传入,早已悄然施行。政府的主导更加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其后民间捐建的义冢、义阡和漏泽园遍布全国各地,极大地推动这项慈善事业的发展。如元代贡师泰《义阡记》便感叹:“凡孤贫无依,羁旅无归者,皆得葬焉。”明代林希逸《福州新创义阡记》在盛赞卧云庵僧人的高义时,深刻体会到“养生送死而无憾”对死者来说是入土为安,于生者来说何尝不是一大心安理得的善事呢!

  六是失业救济。它是伴随着商业社会的初步形成,产生了失业风险后而建立起来的。而商人为规避包括失业在内的各种生存风险,积极构建一个更加完善的保障体系,如明清苏州碑刻《布业经义公所善举碑》所议定的同业伙友之间互助救济,实是与家族血缘保障系统不同的另一个保障体系,即以业缘为纽带的社会保障,加入了失业救济的重要内容。又如道光《旅粤江西义庄条规》记载:乾隆年间江西商人在佛山建立的江西义庄,是个商人捐建的保障体系,对于流寓南粤的江西商人,有病者给予医治,歇业者给予生活补助,无法经营生计者给旅费遣返故里,死亡无以归葬者义阡;归葬者给亲属六两丧葬银和运棺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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