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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社会保障体系(4)
www.110.com 2010-08-11 16:24

  至此,我国古代社会保障体系日臻完善,其内在地包括以下三个层次:首先是建立以义庄为基础的宗族生活与互助互济;其次是建立行业内部的社会保障系统;另外是超越血缘、业缘关系而建立的区域性的社区保障系统,即由地方政府倡议而由商民共建的集社会公益事业和生、老、病、死救助于一体的保障机构。明清时各地官商共捐会馆的建立,便具有这一特征。虽然有商人贸易便利上的考虑,但往往超越了业缘关系,给旅外流寓和士子官宦提供了生活上的帮助和感情上的慰藉。我国古代的社会保障事业自宋代全面发展勃兴,反映了在以“不立田制”、“不抑兼并”为特征的财产制度下,全社会在防范社会风险和救助社会弱势成员方面正面临着日益迫切的现实责任。尽管由生产力水平所决定的社会保障能力偏低,但因政府重视并主导其事,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建立了多主体投入、覆盖范围广阔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有力地矫治了社会两极分化的严峻形势,在贫富悬殊的社会成员之间粘合了一层温情的面纱,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阶级矛盾,整合了社会资源,从而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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