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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对策研(3)
www.110.com 2010-08-13 16:13

  (三)城镇保障水平差别过大。

  从社会保障费用支出的情况看,占全国总人口80%的农民保障支出,仅占全国社会保障支出的11%,而占全国总人口20%的城镇居民,却占80%的保障费用。90年代初期,城镇人均年社会保障费用413元,而农民年人均只有14元,相差近30倍,由于农村保障水平过低,严重影响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据统计,80年代以来,我国每年计划外出生的900多万人口中,基本上都是农村妇女所生。“养儿防老”观念在客观上强化了民家庭人口增殖机制,使农村计划生育率只有50%左右,不仅造成人均占有耕地面积急剧下降,给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安置带来严重的问题,而且还使人口的综合素质呈退化趋势。

  (四)社会成员对建立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认同性较差。

  几十年推行的计划体制“大包干”在社会成员中形成了浓厚的历史层积,使得在建立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中,社会成员的认同性较低差,对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意义和必要性认识不够,对主动参加社会保障缺乏积极性,跟不上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步伐。从农村看,过去推行“五保户”与“合作医疗”等保障措施受到农民的欢迎,而今在农民思想意识中,依然企盼原有的以集体经济出资兴办的保障办法,对自己出资参加各种社会保障表现了犹豫,缺乏主动性,从城镇来看,社会成员自觉参保的意识也不是很高。以上海这个我国最大的,居民具有较高的文化和思想素质的城市为例,据来自上海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在上海居民中,只有40.5%的人表示要“视情况而定”。在市民中,乐于为医疗保险个人付费的有55.9%,仅为半数多一点,乐于为养老保险个人付费的为59.2%,不到六成,作为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城市,自觉出资参加社会保障的认同性不到被调查者的六成,而相对其他的城市和地区来讲,其认同性可能会更低一些。

  (五)社会保障体制建设明显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步伐

  在我国实行经济体制转轨,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建立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各项经济改革措施得到迅速建立并实施,推进了经济的快速发展。在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水平得到发展和提高的同时,新的经济矛盾和生活水平不平衡出现,原有的社会保障体制已非适用,必需建立与经济发展及运行相一致的社会保障体制。然而,在改革开放前十年里,工农业生产取得了较大的收益,此时就应该大力推进建立新型的社会保障体系,以适应未来深化改革、解决社会经济收入不平衡,协调经济发展和分配矛盾的需要。此时,虽然也提出要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措施,但是实际上政出多门,多头管理,各行其职,各施其责,缺乏统一的,协调的,具有绝对权威社会保障管理部门,使保障工作滞后于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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