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事仲裁规则--国际商会/国际海商法协会((22)
www.110.com 2010-07-21 14:32
IMAO)的国际海事仲裁规则有许多优势:1、本规则的受案范围广泛地包括海事争议的各个方面;2、本规则一改国际商会仲裁的传统,不确定“审理范围”,即没有关于仲裁员与当事人共同确定审理范围的程序,以减少延缓审理时间的机会;3、常设委员会很少涉及程序问题,只在由于一方当事人或某仲裁员的原因阻碍仲裁时,才于干预;4、本规则没有关于仲裁机构审查仲裁裁决的规定。这些措施都是为了使该仲裁机构更具吸引力,为当事人省时省费用服务。但国际海事仲裁组织成立二十年以来,总共才受理了9件国际海事争议案,其中2件案作了终局裁决。而与此同时,国际商会仲裁院受理了大量的海事仲裁案,1990年以来,共受案56件,争议标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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