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3)
www.110.com 2010-07-21 16:36
(c)援引的有关仲裁条款或单独的仲裁协议;
(d)引起争议或与争议有关的契约;
(e)要求的一般性质,如涉及金钱时,并应说明金额;
(f)所寻求的救济或补救;
(g)如当事人各方事先未就仲裁员人数达成协议,则提出仲裁员人数(一名或三名)的建议。
4、仲裁通知也可列入:
(a)关于指定第六条第1款所提及的独任仲裁员和指定机关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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