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法律救济中的证明问题:证据与举证责任 高校劳动人事裁判观点29(苏州律师李旭劳动人事专题研读笔记)
发布日期:2012-04-20 作者: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汤某某诉华南某某大学增城学院案
【案件要旨】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与人民法院在裁判过程中所认定的案件事实,必须有证据加以证明。
2、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必须具备证据能力。
3、在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中,高校和劳动者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如果不能提出证据,就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4、因高校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由高校负举证责任。
苏州劳动人事律师李旭摘自《转型背景下高校人事、劳动争议判解研究》,主编李军锋,法律出版社2011年10月第1版
相关法律问题
- 劳动争议证据问题 2个回答15
- 关于劳动争议的一些问题万盼诸位律师能抽出宝贵时间给予解答 0个回答20
- 劳动纠纷案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1个回答25
- 劳动纠纷案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1个回答0
- 有关劳动争议仲裁的证据问题 4个回答15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的履行:加班工资争议 高校劳动人事裁判观点17苏州律师李旭劳动人事专题研读笔记)
- 劳动合同的履行:社会保险争议 高校劳动人事裁判观点18苏州律师李旭劳动人事专题研读笔记)
- 劳动合同的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争议 高校劳动人事裁判观点20苏州律师李旭劳动人事专题研读笔记)
- 劳动合同的解除:经济补偿金争议 高校劳动人事裁判观点22(苏州律师李旭劳动人事专题研读笔记)
- 劳动争议的法律救济:我国劳动争议法律救济程序 高校劳动人事裁判观点24(苏州律师李旭劳动人事专题研读笔记)
- 劳动争议的法律救济方式之一:劳动争议调解 高校劳动人事裁判观点25(苏州律师李旭劳动人事专题研读笔记)
- 劳动争议的法律救济方式之二:劳动争议仲裁 高校劳动人事裁判观点26(苏州律师李旭劳动人事专题研读笔记)
- 劳动争议的法律救济方式之三:劳动争议诉讼 高校劳动人事裁判观点27(苏州律师李旭劳动人事专题研读笔记)
- 劳动争议法律救济中的时效问题:仲裁时效与诉讼时效 劳动争议诉讼 高校劳动人事裁判观点28(苏州律师李旭劳动人事专题研读笔记)
- 国际化背景下的劳动争议:外籍专家聘任相关法律问题高校劳动人事裁判观点30(苏州律师李旭劳动人事专题研读笔记)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情侣同居关系分手了财产怎么分?
- 易*联众股民索赔,收到立案告知书,律师团队索赔征集中
- 英*拓股东索赔,发布更正公告,律师团队索赔征集中
- 离婚时如何提出赔偿
-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如何承担
-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对那些行为进行处罚?
-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职责、保障监察范围有哪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法行为处罚有时效性
- 超*科技最新索赔消息,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索赔征集中
-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从事哪些劳动?
- 《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全文(规制刷单炒信、好评返现等问题)2024年9月1日起施
- 元*股份最新索赔条件,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索赔征集中
- 证*电子登记索赔,发布更正公告,谢保平律师团队索赔征集电子登记索赔,发布更正公告
- 华*股份索赔进展,律师团队已代理多批,又提交一批立案
- 红*阳最新索赔消息,收到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公告,索赔征集中
- 犯罪未遂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