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申报对控制涉税法律风险爆发的积极作用(自查补税)
3、法律责任
二、税务检查中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1、税务检查中税务机关的权利:税务查账权、场地检查权、责成提供资料权、询问权、查证权、查核存款权、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权(提前征收、责成提供纳税担保、阻止欠税者出境、暂停支付存款和扣押查封财产)、强制执行权(对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均可适用,但保全措施只适用于纳税人)、收集证据权、依法处罚权(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停止出口退税)
2、税务检查中被检查对象的权利:拒绝违法检查权、要求赔偿权、申请复议和诉讼权、要求听证权、索要收据和拒绝违法处罚权
3、税务检查中税务机关的义务:出示证件、为纳税人保密、采取行政措施开付单据
4、税务检查中被检查对象的义务: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不作为的义务,只要不阻挠即为履行该义务)、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三、税务检查方法:
财务指标分析法、账证核对法、比较法、实物盘点法、交谈询问法、外调法、突击检查法、控制计算法
四、税务稽查选案中的重点税收指标:
1、税收负担测算:税收负担率=应纳税额÷计税依据×100%
出口企业税收负担率:
影响税负率的重要因素:
2、销售额变动率分析:
销售额变动率=(本年累计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应税销售额×100%
3、毛利率分析:销售毛利率=(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收入×100%
是否存在本期销售毛利率较以前各期或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下降的问题
4、本期进项税额控制数=[期末存货较期初增加额(减少用负数)+本期销售成本+期末应付帐款较期初减少数(增加额用负数)]×主要外购货物的增值税率+本期运费支出数×7%
5、应出产量=实际耗用的材料数量÷单位产品消耗定额(测定关键原材料、核心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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