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借款合同纠纷上诉案(3)
www.110.com 2010-07-23 16:47
本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各120615元,由广州国信物业发展公司各承担67008.33元,天津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各承担53606.67元。财产保全费111120元,由广州国信物业发展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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