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灾祸本是可以避免的。但是,由于被告人的不作为,造成了母子死亡的严重后果。假如被告积极行动,消除致祸隐患,假如邻居及村集体组织更负责一些,假如受害人采取了适当的避险措施,这幕悲剧还会发生吗?
祸事突降
2003年6月31日,已至盛夏季节。但是,地处我国南北过渡地带的河南省桐柏县却有着地方的“小气候”,这些天雨水多,为夏日受尽煎熬的人们带来阵阵凉意。——在农村,田里的活干不成,人们就蜗居在家里忙着干家务。该县毛集镇毛营村的村民和其他乡村人们一样,累了一天早早入睡就寝,很快进入梦香。山村里一片静谧。
次日凌晨三时左右,村民邓文英忽然被一声巨大的“咕嗵”声惊醒,便忙穿衣起床,拿起手电出自家院落前去察看情况,当时还下着小雨,她沿村中通道往南巡看发现同村秦阿亮家的山墙倒塌了,墙体由西向东砸向村通道并将村民郭刚家的东屋卧室砸塌,只剩下卧室南墙孤零零地矗立着。她知道,里面肯定有人!喊了几声,却没人应声,便慌了,连忙喊郭刚的父亲及兄弟们。人们纷纷起床前去查看,但因下着雨且天尚黑,又有危墙在那,大家不敢冒然去扒人。待到清晨六点钟,人们才七手八脚前去救人,但是已经晚了,郭刚的妻子姚霞及其5岁的儿子因重负已窒息而亡。当时,母子俩睡的床是自西向东靠南墙放着,母子俩头朝东相拥而卧。面对儿媳、孙子的尸体,郭刚的父亲郭永福顿时悲痛不已,哽咽地对人们说:“天啊,我怎么向在外打工的儿子交待啊!”7月2日上午九点钟,该县毛集镇公安派出所和县刑警大队干警赶到了现场。对现场进行了初步勘查和尸体检验。确认母子死亡非他杀。母子俩系重物压迫躯体导致供血不足失氧性休克死亡。7月4日,从山东打工闻讯而归的郭刚回到了家里,他开始只知道家里房子倒塌了,可见到母子俩一大一小的棺材时,马上昏死而去……母子死亡,这样的严重结果是怎么造成的,谁应担这个责任呢?
事出有因
祸事发生后,村民纷纷议论,而且均认为责任应由村竹林承包人秦阿亮承担。
原来,毛营村村民秦阿亮与村民郭刚是东西宅邻居,两家院子中间有一公共通道。相邻以来,东家有事西家帮忙,西家有事东家相助,两家都因有这样的好邻居而高兴。但是,自从郭刚为了他舅家通车方便,将公共通道垫高之后,两家关系开始发生了变化。为通道垫高一事,秦阿亮找到郭刚协商,但郭刚认为这是“官道”,一不犯罪二不违法,我将它垫高不碍别人的事,仍垫高了公共通道。后来,周围几家在盖房时将地基也相继拔高了,这让自家房子低了别人一截的秦阿亮心里十分窝火,他认为这都是郭刚引起的。两家的关系迅速恶化,大人孩子见面再不搭腔。后来,秦阿亮承包了村里的竹园,于1997年迁往竹园居住,老院的三间土墙房屋就一直闲着没人住。2003年6月,手里有点拮据的秦阿亮把房顶拆掉,将拆下的27根椽子卖给了邻村的焦三。于是这处房宅就只剩下四面墙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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