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对于贫困者,当然应该采取扶助、帮助的政策。这里面,有两种贫困,即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所谓绝对贫困,比较典型的是在集中连片的贫困地区,往往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山区,像云南、贵州、西北地区等。2000年,国家承认的绝对贫困人口约有3000万人,到2003年,已降到了不足1000万。所谓相对贫困,比较典型的是城市里面的失业下岗人员。近年来,我国在城市实行了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对城市里的贫困者实行救济,但是在农村还没有找到解决办法。最近,各地政府也在做一些试验,试图解决农村贫困问题。但是,由于中国农村人口巨大,难度也是相当大的。总的来看,贫困问题和贫富差距的解决,一方面要对于高收入者收税,另一方面要通过保障制度给低收入者以补偿。然而,最近对于税收的分析发现,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大户还是普通的职工层。高额累进税和个人所得税还没有真正起到“劫富济贫”的作用。治理贫困,还有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建立各种保障制度,像最近开始的医疗体制改革、住房体制改革、失业救济方面,等等,都应该主要考虑低收入者的利益。
此外,笔者以为,解决贫富差距问题,“反贪”也很重要。中国的贫富差距里面,确实有很多是违法违纪因素造成的。当然,这部分控制难度也相当大,因为市场转型过程中,在体制不健全的情况下,会出现很多违法违规的现象。笔者还主张教育的手段。教育显在的功能是传播知识,传统的说法叫做“传道、授业、解惑”。但实际上,教育有很多潜在的功能:一是可以减少人口。受教育水平越高,生育率越低,所有的统计数据都可以证明这一点。二是可以减低贫困。现代社会,贫困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没有知识、没有文化、没有技术而形成的,实际上是“文化贫困”。在贵州和西北地区的山区、少数民族地区,我们曾动员很多人移出山区,帮助他们解决贫困问题,结果他们后来又跑回山里去了,生活依然如故。所以,解决贫困问题的核心还是教育,得依靠基础教育、技术教育,传播知识技能,逐渐提高他们的文化、知识、技术含量,改变他们的思想观念,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改变贫困人口的落后状况。
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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