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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纳税人宪章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2)
www.110.com 2010-07-26 10:53

    2.推定纳税人诚实报税,除非出现相反的情况。这项权利表明,税务局推定纳税人在处理纳税事宜时是诚实的,并且承认纳税人所说的情况属实以及所递交的资料是完整和准确的,除非有足够理由认为事实不是这样。诚实推定权是现代税法赋予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现代社会基本人权的体现,与刑事法中的无罪推定有非常相似的意义。澳大利亚的联邦税制是以纳税人自我估税为基础的,纳税人宪章规定税务局推定纳税人没有隐瞒税务事宜,除非纳税人的行为令税务局有怀疑。虽然税务局会审查一些高危个案的资料,但是通常每个纳税人的递交的资料都会得到接受,然而税务局有责任确保社会每一名成员都交纳正确数额的税款。所以,为了查证纳税人是否遵守纳税义务,税务局有权对所收到的资料,包括税务表和运作表进行复查(某些情况下,可以在数年后复查,最长可达6年)。如果税务局有足够证据证明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时有故意隐瞒事实以逃避义务,法律将有可能对纳税人作出严厉惩罚,许多情况下纳税人可能被检控。诚实推定权是在现代国家的税法和纳税人宪章、宣言中规定得比较普遍的一项权利。例如加拿大《纳税人权利宣言》就明确规定了这项权利:法律认为纳税人是诚实的,除非有证据证明事实上有相反的情况。

    3.获得税务局提供的专业服务及帮助,以明白及履行税务义务。纳税人有权获得税务局提供的专业服务及帮助。这项权利实际上是税务局向纳税人承诺提供服务的一系列标准。这些内容包括:告诉纳税人相关的权利、义务和权益;在可能的情况下,按照纳税人的需要提供建议或资讯(包括使用某些服务,例如翻译或者传译、双语服务等);符合服务提供的标准等。在宪章的详细解释小册子中,税务局的给予纳税人的服务标准得到了明确的表示。这些标准包括:(1)纳税人的登记和注册、申报纳税和申请退税。若纳税人申请一个税号或者登记注册,税务局会在收到纳税人登记注册所需的资料后28天内对纳税人的申请发出正式通知。如果纳税人向税务局申报所得税或者额外收入税,税务局会在受理后14天内给予纳税人电子回复以及42天内给予书面回复。如果纳税人就多付的税款要求退还,税务局会在收到所有必需的资料后28日内给予退还。在某些情况下,纳税人还可以要求获得多支出部分税款的利息。(2)对纳税人要求的回复。如果纳税人使用税务局提供的带有自动回复功能的email或者电子表格提出要求,税务局会在收到所有需要的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若无法作出自动回复,税务局会在3个工作日内让纳税人知道该情况,并适用28日的服务标准。如果纳税人没有使用自动回复系统,税务局会在收到所有需要的资料后28日内作出回复。若纳税人没有提供足够的资料,税务局会在14日内与纳税人取得联系并索取足够资料。(3)变更和异议。如果纳税人向税务局提出变更请求,税务局会在收到纳税人的足够资料后确定的期限内作出决定。具体期限为:纸版请求,56日;电子版请求,28 日。如果纳税人对个人的约束性意见提出异议,税务局会在收到足够的资料后28日内给予答复。若纳税人提供的资料不足,税务局会在14日内与纳税人取得联系获取资料。而如果纳税人就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税务局会在收到足够资料后56日内作出决定。(4)错误和投诉。若税务局犯了任何事务性或者行政性的错误,他们将会在获悉错误存在和得到足够资料后14日内加以改正。如果纳税人作出投诉,税务局会在收到投诉后3个工作日内与投诉者进行联系以解决问题。

    4.选择税务代理人。纳税人可以直接与税务局打交道,或者选择由代理人代劳。代理人可以帮助纳税人填写报税表、运作表,就估税提出抗议及就纳税人的纳税事宜征询意见。(1)可代理的纳税事务。纳税人可以选择任何人帮助办理纳税事宜,但是一些特别的纳税事务只能委托经过注册的税务代理人办理。这些特别的纳税事务包括:准备申报纳税、商业行为的声明和异议以及代表纳税人就某项税收法律提出建议。(2)纳税人所选择的代理人可以代表纳税人与税务局打交道。这意味着在大多数情况下,代理人可以代表纳税人答复税务局得到资料的要求、代表纳税人参与税务局的裁决。如果代理人是法律执业者,他还可以代表纳税人出庭诉讼。(3)授权委托。如果纳税人需要委托代理人办理纳税事务或者代表纳税人获取资料,纳税人必须向税务局提供授权委托书。这项规定是为了保护纳税人的个人隐私和个人资料的秘密性。(4)如果税务局就实质性的纳税事项与纳税人进行联系,例如进行会面或者为了在审计纳税事务时获取纳税人的资料,纳税人可以随时委托代理人在场参与这个过程。在纳税人需要征询其代理人的意见时,税务局会给予合理的时间和机会。(5)代理纳税人出庭。如果纳税人对某项税务行政决定不服而提交到税务上诉裁决机构或者小额税务争议解决仲裁机构进行审查,纳税人可以自己出庭,或者委托其代理人,如注册税务代理,代表纳税人出庭。如果纳税人将该决定提交到联邦法院审查,纳税人可以委托法律执业人员代理出庭。(6)纳税人及其税务代理人的责任。纳税人须对自己的纳税义务承担法律责任,须以合理的注意保持自己的纳税纪录和提供正确的资料给税务局。即使纳税人委托他人,例如税务代理人代理从事纳税申报或者其他纳税人文件事务,纳税人仍然要对所提供资料的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8)赔偿请求权。澳大利亚税法给予了纳税人对其税务代理人的赔偿请求权。如果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因为其税务代理人的疏忽和过失而遭受确定的损失或其他损害,纳税人有权起诉税务代理人并索取赔偿。例如因税务代理人的过失致使纳税人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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