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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商业银行改制上市的有关问题(二)(4)
www.110.com 2010-07-26 10:52



  (2)关于不良贷款的资产证券化

  尽管对不良贷款证券化的想法还没有变成具体的现实,但是,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范围时一般都包括资产证券化,成立这些公司的主要目的是处理我国四大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而现在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还主要局限于进行债权转股权,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债转股并非万能的“灵丹妙药”,资产管理公司开始寻求其他处理不良的贷款的方法上,证券化就成为新的选择。

  但一些学者认为,资产证券化的对象最好以优良资产为主。例如何晓峰等人认为“期望引进资产证券化来解决中国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及呆滞帐问题,或是用以改善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这是与资产证券化的内在逻辑相违背的,也是对资产证券化本质的一种误解。在中国推广资产性差的资产,但绝不应该用来盘活质量低劣的资产”[8].另外一位作者认为在中国现在的条件下进行不良贷款的证券化,“其结果可能有两种,或者是广大的居民投资都对此兴趣不大,其产品无人问津;或者是居民投资者有兴趣参与,却无法把握,从而达不到资产证券化的预期目的,影响我国有效化解、处置不良债权的进程”。[9]

  在政府官员和银行代表看来,现阶段在中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进行资产证券化的主要对象是银行的不良贷款;它们还舍不得把自己的优良资产卖给别人,特别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资金来源充沛,并不愿意与投资者分享优质贷款的利润。

  在现实中,是否可以进行不良贷款证券化的问题早已得到解决。在美国的经济实践中,资产重组托管公司作为美国政府特设的专门负责处理储贷机构危机的临时机构,从1991年到1996年12月间,总共进行了72笔证券化交易,处理了420亿美元的不良资产,占接管资产总额的10%.[10]亚洲金融危机后,韩国在1998年7月颁布了《资产证券化法案》,开始进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处理工作。韩国在不良资产处置方面积累的经验,已经成为亚洲国家学习的对象。[11]

  处理不良贷款的方法有几种:一种是银行使用自己或者筹集来的资金核销呆帐;另一种是债权转股权,即银行直接参与债务人的经营;最后一种就是银行把不良资产转移给其他更适合承担这些风险的人。证券化就是转移不良贷款的一种方式。

  不良贷款证券化可以把不良贷款从银行的帐面上大规模清除,增加了银行的流动性,减少了银行的风险,并提高了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虽然不良贷款在转移时必须大幅度压价,以诱使投资者购买。但对于银行来说,也许在许多时候,增加资产的流动性更为重要。[12]

  因此,问题也许并不在于是否可以进行不良资产的证券化,而在于这种证券化如何进行。不良贷款证券化的关键在于信用加强,通过证券化的结构或者第三者提供信用加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不良贷款的信用等级,相应减少融资成本。以美国的RTC为例,在最初进行证券化时,RTC试图取得美国政府的信用担保,但因为RTC是一个临时机构,美国政府不愿意承担所有的风险。所以,最后RTC自己按照贷款集合的比例设立储备基金,作为信用加强的手段,RTC所发行的抵押贷款支撑证券被至少两家全国性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为最高的信用等级。[13]

  在中国的经济现实中,对不良贷款证券化的信用加强,可以采取各种信用加强手段,例如过度担保,次级和优生级证券区分,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保险[14]等等。除此之外,中国不良贷款有很大一部分是政府的决策失误所致和政策性贷款,所以,对于不良贷款证券化,中国政府应当承担责任,提供一定的信用支持。例如,一些人提出由财政部将计划额度内的呆坏帐准备金的一部分转为偿债基金。为不良资产支撑的证券提供信用加强[15].另有人提出由财政部设立国企偿债基金,承担证券化信贷资产的第二位还款责任。[16]我国1995年颁布的《担保法》规定,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不得作为保证人,所以由政府设立基金的方法也许会受到法律的挑战。比较适宜的做法是由政府出资组建担保公司,专门为资产证券化交易提供担保。[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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