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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规范与宪法解释(3)
www.110.com 2010-07-24 11:26



  如同前述实证研究所显示的,当面对与民众本身道德或信念有直接关联且可能在社会上造成争议的议题时,民众对最高法院的正当性可能就有所质疑或动摇。换句话说,当法院面临此类议题时,一个潜在的正当性危机就产生了。具体而言,此正当性危机究竟何时会产生?以下就社会规范与法院的正当性危机的产生加以讨论。

  社会规范

  本文所称的社会规范系泛指社会上对于某事项、行为、或议题的态度,而其对于人们的行为与想法有着相当拘束力。 社会大众对于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或是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常有所评价,当此种集体的态度普遍与深入到一定程度时,对人们的社会行为就会产生相当的拘束力。 社会规范的拘束力或许不同于法律规范的拘束力一般清楚明显又具形式,也没有正式的判断或执行机关来负责该规范的有效运作。不过,藉由社会上的同侪压力 以及人们心中道德观念的驱使 ,即使是在现代工业化社会中,人们往往还受社会规范相当的制约。既然社会规范之所以具有拘束力,乃是基于社会上绝大多数人对该规范的认同以及本身内在的道德观念驱使,因此,一个社会规范若可以具有相当的拘束力,也就意味着该规范在社会中基本上没有争议 (uncontested),甚至绝大部分的人都将之视为理所当然,无庸置疑。甚至有研究认为社会规范实际上的拘束力大于法律规范,因此如果法律规范与社会规范相违背的话,法律规范的实际的效用将会大打折扣。

  社会规范并非一成不变,也非放诸四海皆准的。不同的社会之中社会规范自有不同,例如不同的社会上对于性骚扰一事可能有不同的态度与评价。即使在同一个社会之中,随着社会变迁,社会规范也会有不同的面貌。在社会规范变迁的过程之中,学者Cass R. Sunstein 所称的「规范开创者」(norm entrepreneur)扮演重要的角色。 所谓的规范开创者为致力于改变既存的社会规范的人。 例如美国的民权运动领袖金恩博士即为致力于改变当时美国社会上关于种族歧视之社会规范的规范开创者。 另外在美国社会或台湾社会致力于改变社会上男尊女卑此类社会规范的女权运动者也为一例。 如果经由规范开创者努力的鼓吹,其改变既存规范主张开始受到一小部分民众的支持,则一个所谓「新规范阵营」 (norm bandwagon) 就形成了。此时就意味着既存规范已然受到挑战。而此挑战可能出现以下三种结果。首先,如果此阵营对既有规范的挑战使得愈来愈多的人不再视既存的社会规范为理所当然,进而得以吸引社会上越来越多的人改变想法与态度,而最后造成社会上大部分的人都赞成新思唯,扬弃旧有观念的话,既存的旧有社会规范也就被新的规范所取代。新社会规范的建立也意味着对该议题的讨论告一段落。以性骚扰议题在美国的发展为例,原来社会上认为性骚扰被认为是无伤大雅的事情,或是个人的偶发行为。不过,经过女性主义学者的鼓吹要求正视性骚扰所造成的伤害,尤其是对女性的压迫之后,社会上已经将性骚扰评价为一种错误的行为,一种性别歧视的行为,甚至应该受到法律的责难。 当然,这并不是说社会上所有的人都真心的坚定的信服该规范,可能还是有人会觉得性骚扰根本无关性别歧视,或不值得大惊小怪。不过,由于新的社会规范已然确立,因此私底下有这样想法的人鲜少会甘冒同侪压力公然违抗社会规范。事实上,即便是社会上被大众所接受的规范,虽说基本上没有争议,但并不表示该规范被所有的人百分之百同意,尤其在现代多元社会的背景之下,对任何既存规范总是还会有人会对该规范有所不满或是反对。在此本文所谓一个确立有拘束力的社会规范,指的是大体上大众对于该规范原则以及其前提予以认同,即使个人有反对或挑战的意见,也不会轻易的形诸公共论坛成为社会论述。

  但是,并不是每一个规范开创者的鼓吹都会形成所谓的新规范阵营,也不是每个阵营最后都可以成功的改变社会规范。虽然每一个挑战都有成功改变社会规范的潜力,不过也有可能还是无法得到大部分人的认同,而最后既存规范仍然可以站稳脚步,维持其对大部分人的影响力。另外一个可能,是主张新思维的人们与拥护既存旧有规范的力量有一番长时间的拉锯,此时,社会上对此议题存在着各有相当拥护者的不同论述。此种争议是已经超越个人意见的不同而是社会论述上的不一致,此种争议的存在也为社会上大众所明了。于此刻,此类议题即为处于有争议 (contested) 而没有明确社会规范的状态。以在美国社会对于堕胎议题的态度为例,目前pro-life 与pro-choice两种不同态度之间的争议仍然不断。支持Pro-life 论述的人认为堕胎是错的,是一种罪恶,甚至是一种谋杀。但是,即便是持着这种态度的人也清楚的知道其所信服的理念并无法拘束社会上绝大部分的人,因为,社会上另外有相当一部份的人支持pro-choice的观念,认为堕胎乃是妇女自由选择的权利之一,并不是错的,也不是罪恶。此时,我们可以说在美国社会中对于堕胎并没有社会规范存在,因为这个议题有着高度争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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