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论文 > 刑事诉讼法论文 >
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战争罪中非国际性武装冲突(8)
www.110.com 2010-07-24 14:02


    ⑦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指出战争罪的一般性规定是:(1)严重破坏适用于国际武装冲突的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行为;(2)严重违反适用于国际武装冲突的国际人道主义的其他行为;(3)严重违反适用于非国际武装冲突的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行为。设立国际刑事法院问题筹备委员会1997年2月11日至21日《新西兰和瑞士代表团提出的工作文件》,A/AC,249/1997WG,1/DP,2,14,February 1997。
    ⑧《罗马规约》第8条第2款。
    ⑨1949年8月12日《日内瓦四公约》分别为:《改善战地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境遇的日内瓦公约》、《改善海上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及遇难者境遇的日内瓦公约》、《关于战俘待遇的日内瓦公约》、《关于战时保护平民的日内瓦公约》;1949年8月12日《日内瓦四公约》的两个附加议定书分别为:《关于保护国际性武装冲突受难者的附加议定书》(第一议定书)、《关于保护非国际性武装冲突受难者的附加议定书》(第二议定书)。
    ⑩《海牙公约》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其一,1899年7月29日第一届国际和平会议形成的以下公约及宣言:《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关于陆战法规和习惯公约》、《关于1864年8月22日日内瓦公约原则适用于海战的公约》、《禁止从气球上或其他新的类似方法投掷投射物和爆炸物宣言》、《禁止使用专用于散布窒息性或有毒气体的投射物的宣言》、《禁止使用在人体内易于膨胀或变扁的投射物,如外壳坚硬而未能全部包住弹心或外壳上刻有裂纹的子弹的宣言》;其二,1907年10月18日第二届国际和平会议形成的以下公约和宣言:《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限制使用武力以索偿契约债务公约》、《关于战争开始的公约》、《关于陆战法规和习惯的公约》、《中立国家和人民在陆战时的权利和义务公约》、《关于战争开始时敌国商船地位公约》、《关于商船改造为军舰公约》、《关于敷设自动触发水雷公约》、《关于战时海军轰击公约》、《关于日内瓦公约原则适用于海战的公约》、《关于对海战中行使拿捕权的某些限制的公约》、《关于建立国际捕获法院公约》、《关于中立国在海战中的权利和义务公约》、《禁止从气球上投掷投射物和爆炸物宣言》。
    (11)1949年8月12日《日内瓦公约》共同第3条。
    (12)《第二附加议定书》第1条。
    (13)《罗马规约》第8条。
    (14)《日内瓦公约》共同第3条明确是关于非国际性武装冲突的规定,中国批准《日内瓦公约》的实际行动充分表明中国对非国际性武装冲突纳入战争罪的认可。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