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论文 > 行政法论文 > 其它行政法论文 >
依据村规民约的处罚——以明堂村近25年情况为例(4)
www.110.com 2010-07-26 10:56



  运用最多的形式是罚款。罚放电影也曾是常用的处罚方式,即请公社(乡)电影队到村放电影,由被罚的人负担电影费。偶尔,被处罚的人还被责令在电影场上当众表示悔过。有一次处罚形式比较特别:有一处集体林木被成片盗伐,社员怀疑是生产队长暗中允诺别人砍伐以中饱私囊,该队长矢口否认,于是众人决定,买菜杀猪办酒席,全队每户派一人吃一顿,以后查明是谁干的就由谁负担酒席费用。结果是那位队长自食其果。总之,处罚的形式并不完全固定。但是25年来,没有发生过游街、拘禁一类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9]

  四  处罚的实施

  形式上,处罚通常由村“两委”研究决定,其他干部也可能被召集参与决定;九遮山景区治安管理委员会现在也成了一个处罚主体。乡镇政府官员(公社干部)对依照村规民约所作的处罚持支持态度。遇有村干部难以对付的情形,还可能下村亲自参与,或者把违反禁令的人传唤到乡镇政府做工作。1988年,明堂村发生多个村民偷伐集体所有的“样山”柴事件,乡干部驻村数天,参与调查处理,最后以“村两委”名义决定收缴盗伐的柴并罚款。在处罚涉及附近乡、村的村民时,如果证据确凿、处罚合乎情理,该乡、村干部也能提供协助。前述对白泥坦生产队夏××的处罚便是一例。有时,村民群众的舆论也是能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前述对那们生产队长的处罚方式,几乎是在一片起哄中决定的。

  整个处罚决定的作出过程,形式上似乎是村民自治组织单方的举动,但有时更象是双方交涉的结果。偶尔也有弄得面红耳赤,喉大声粗,甚至手脚相向,但总得来说,是平和的、讲理的。1988年邻村一位“小青年”偷伐明堂村两株树。开头他矢口否认。当明堂村干部拿出他家的斧头,与他一起上山核对树桩上留下的砍痕后,他还抵赖,只承认偷了一株。何元清恼怒之下,煽了他一耳刮,厉声质问:“到底几株?”这位“小青年”才全部认债。最后,他自动送回了偷伐的树木,并按要求交了几百元现金作为罚款。另一个例子是,几个当地人在村边溪坑上夜里用鱼网捕鱼,被参与“联防公约”的道蓬岩村十几个“小后生”抓住,第二天在亚父庙“讲事”(这个词就很有讨价还价的味道),管委会几位主要干部参与。一名偷鱼者亲自开着摩托车把何元清(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接到亚父庙。最后的处理结果是,鱼网没收,罚款60元,但没有加收村干部的误工费。九遮山景区治安管理委员会收到的罚款(数目都不大),通常交给设在亚父庙里的当地老人协会。

  处罚的实施具有很大灵活性。村干部除了要维护禁令的严肃性和自身权威,维护公共秩序,较多地考虑村民群众的舆论,照顾各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村规民约对罚款数额有规定的,一般照章办事;没有规定的,临事而定。前述镇医院院长的儿子用电瓶捕鱼,罚了20元。这个数额虽有人情因素,倒也不算“法外开恩”。但即使有规定的,也可能临事而变,不拘规定。例如,1995年两位村民偷伐集体山上的柴,被卖掉的柴梗整整一拖拉机,念其及时坦白,又考虑到他们家境贫困,只罚了100元-这个数字还抵不上柴梗的价值。尽管这与法律规定的处罚标准相差甚远[10] ,但在村干部看来,已经对他作过处罚了,已足够儆戒效尤,村民们也没有太多意见。另一方面,对盗伐林木之类行为,犯者本人拒不承认,罚款额中则可能还要加上村干部为此调查、处理的误工费。

  处罚决定作出后,基本能够得到执行。对于本村村民,罚款大多是从年终分发的集体收入分成或者本人应得的其它款项中扣除。对于外村村民,则要求交纳现金。25年来,没有发生过强行扣押、变卖被处罚人财产以抵缴罚款的事。当然,碰到棘手事情,还得由政府机关出面。当地一所小学窗玻璃被砸,管委会认定是该村的何××所为,要求赔偿,何××拒不承认,还顶撞、辱骂管委会人员。有意思的是,当被惹怒的管委会人员何元清要扭送他去派出所时,他立刻说:“不用抓,我自己去。”他果然跟着去了。在派出所,他被关了两天,赔了100元。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