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反不正当竞争法 > 不正当竞争案例 >
浙江唐风汉格形象设计有限公司诉环球趋势国际
www.110.com 2010-07-14 17:55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6)海民初字第22740号

 

  原告浙江唐风汉格形象设计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文新路302号。

  法定代表人李其浦,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徐家力,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杨奇虎,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环球趋势国际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远大园二区1号楼9B。

  法定代表人李哲,经理。

  委托代理人熊智,北京市天水泽龙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浙江唐风汉格形象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风汉格公司)诉被告环球趋势国际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球趋势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唐风汉格公司委托代理人徐家力、杨奇虎,被告环球趋势公司委托代理人熊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唐风汉格公司诉称,我公司根据“国际旅游小姐”商标持有人Charlie See的授权,在中国承办2004至2009年的“国际旅游小姐冠军总决赛”。2004年起,我公司每年都成功举办了“国际旅游小姐”比赛。为准备该赛事,我公司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通过全国各地媒体以及网络进行了大规模的宣传推广,使“国际旅游小姐”选美赛事在国内成为一流的赛事,“国际旅游小姐”赛事已经成为知名服务。2006年5月10日,环球趋势公司在没有经过我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擅自使用“国际旅游小姐”名称组织比赛。环球趋势公司的行为使公众误认为环球趋势公司组织赛事是我公司的行为,使我公司2006年的比赛推广活动受到阻碍。我公司认为,“国际旅游小组”赛事已经成为知名服务,是我公司大量投入进行宣传推广的结果,环球趋势公司擅自使用“国际旅游小姐”的名称组织选美赛事,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项之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维护我公司合法权益,诉请法院判令:1、环球趋势公司停止使用与我公司的知名服务“国际旅游小姐”赛事的名称相同或相近的名称进行赛事活动;2、环球趋势公司向我公司赔礼道歉。

  被告环球趋势公司辩称,唐风汉格公司是持有“国际旅游小姐”商标的美国人Charlie See的授权使用人,并不是商标权所有权人,商标所有权人没有授权唐风汉格公司通过诉讼维权,唐风汉格公司提起侵犯商标权的诉讼,主体不适格。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所指的“知名商品”的名称不应当是注册商标,对“国际旅游小姐”的商标侵权行为,不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国际旅游小姐”并不构成知名服务。虽然唐风汉格公司提交了大量的推广合同和媒体宣传合同证明“国际旅游小姐”的知名度,但是并没有证明这些合同的具体实施情况。我公司经过在马来西亚成功举办了10届“国际旅游小姐大赛”活动的黄罕荣的授权,在2005年就在国内举办了完整的“国际旅游小姐”比赛,并不侵犯唐风汉格公司的合法权益。案外人张丰于2006年1月向商标局申请将“国际旅游小姐”注册为商标,黄罕荣于2006年8月向商标局申请将“MISS TOURISM INTERNATIONAL(国际旅游小姐大赛)”注册为商标,两个商标注册申请均涉及到“国际旅游小姐”,在商标注册的行政决定未确定前,本案不宜判决。综上,不同意唐风汉格公司的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

  一、“国际旅游小姐”相关的商标注册情况

  1971年1月26日,“MISS TOURISM”被美国商业部专利和商标局注册为商标,注册号为0906923,注册人为CHARLIE SEE。该商标的有效期被续展至2011年1月26日。上述事实,有(2006)美认字第0005757号《认证书》佐证。

  2006年1月16日,张丰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旅游小姐”、“国际旅游小姐”商标,申请号分别为5121047、5121046,类别均为第41类(第41类为教育,提供培训,娱乐,文体活动)。2006年5月17日,商标局出具《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通知张丰上述两项申请已经受理。上述事实,有唐风汉格公司提交的《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在案佐证。

  2006年8月4日,黄罕荣委托北京老派农商标代理有限公司向商标局递交了商标注册申请,申请将“MISS TOURISM INTERNATIONAL(国际旅游小姐大赛)”注册为商标。上述事实,有环球趋势公司提交的《报送申请注册商标事项清单》在案佐证。

  环球趋势公司称,在马来西亚申请注册商标,以使用10年为前提,黄罕荣在诉讼时尚未在马来西亚将“MISS TOURISM INTERNATIONAL”注册为商标。

  二、唐风汉格公司参与的“国际旅游小姐”赛事的情况

  1、2004年举办情况

  2003年9月12日,2006年杭州世界休闲博览会执委会办公室向唐风汉格公司出具通知,表示同意唐风汉格公司申报的“2004国际旅游小姐冠军总决赛”为2006年杭州世界休闲博览会培育项目,并告知经费自筹解决。

  2003年11月3日,CHARLIE SEE在浙江省嘉善县西塘镇出具授权书,授权唐风汉格公司的经理张丰代表他组织筹办2004年在杭州市举办的“国际旅游小姐冠军总决赛”。上述事实,有杭州市公证处出具的(2003)杭证民字第8556号《公证书》佐证。

  2003年11月10日,中华全国工商联纺织服务商会向“2004国际旅游小姐冠军总决赛组委会”发函,表示同意联合主办“2004国际旅游小姐冠军总决赛”。

  2004年1月20日,唐风汉格公司与上海时尚文化传媒公司(以下简称时尚公司)签订合同,约定双方合作开发“2004国际旅游小姐冠军总决赛”商业资源,时尚公司作为“2004国际旅游小姐冠军总决赛”唯一的主播媒体,负责大赛的全程电视推广、电视报道和电视转播;在大赛所有的传播资料上,时尚公司与唐风汉格公司并列为承办单位;时尚公司向唐风汉格公司支付70万元承办基金。张丰代表唐风汉格公司在合同上签字。上述事实,有唐风汉格公司与时尚公司签订的合同在案佐证。

  2004年1月20日,标注甲方为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乙方为唐风汉格公司的《合作协议》在北京市海淀区签订,约定甲方为“2004国际旅游小姐冠军总决赛”的独家网络合作伙伴,乙方在比赛相关宣传载体上标注新浪网的LOGO。该《合作协议》的乙方的签字代表为张丰,乙方加盖 “2004国际旅游小姐冠军总决赛组委会” 的印章。上述事实,有唐风汉格公司提交的《合作协议》在案佐证。

  2004年5月20日,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杭州市分会在“2004年国际旅游小姐冠军总决赛组委会”向其发出的《邀请函》中盖章并表示,同意作为“2004国际旅游小姐冠军总决赛”特别支持单位。上述事实,有《邀请函》在案佐证。

  2004年6月15日至6月30日,“2004年国际旅游小姐冠军总决赛”在杭州市举行。该赛事的主办单位为国际游游小姐组织,承办单位为新加坡ERM公司、唐风汉格公司、上海电视台生活时尚频道。“2004年国际旅游小姐冠军总决赛”组委会名誉主席为李陈香梅,执行主席为张丰。上海电视台生活时尚频道对总决赛进行了直播。上述事实,有“2004年国际旅游小姐冠军总决赛”宣传册在案佐证。

  2、2004年宣传情况

  2003年9月至11月,《杭州日报》、《重庆商报》、《北京现代商报》、《齐鲁晚报》等30余家报纸对“2004年国际旅游小姐冠军总决赛”[Page]将在杭州举办进行了相关报道。

  2004年2月至3月,《中国纺织报》、《沈阳日报》、《安徽商报》等20余家报纸,以及新华网、腾讯网等20余家网站对“2005年国际旅游小姐冠军总决赛”的进展情况进行了相关报道。

  2004年3月,《中国日报》、《中国青年报》、《北京晨报》等30余家报纸,中央电视台、旅游卫视、广州电视台等电视台,以及多家网站对“2004年国际旅游小姐冠军总决赛”进行了相关报道。

  2004年6月至7月,新浪网、YAHOO、新华网等100余家网站对“2004年国际旅游小姐冠军总决赛”进行了相关报道。

  上述事实,有唐风汉格公司提交的相关报道统计、报刊资料在案佐证。

  3、2005年举办情况

  2004年8月17日,Charlie See 签署《授权委托书》,授权唐风汉格公司的张丰2005年在中国组织“国际旅游小姐皇后大赛”。

  2004年9月,唐风汉格公司与山东省、天津市、江苏省等12个省市的广告公司、文化传播公司等签订了《2005年国际旅游小姐冠军总决赛选拔赛各省市赛区承办协议》,授权上述公司为其所在省市的唯一承办单位,承办2005国际旅游小姐冠军总决赛在该省市分赛区的比赛,在分赛区的比赛中选拔出前三名参加2005年4月在浙江省西塘镇举行的总决赛。合同还约定承办单位向唐风汉格公司支付5万元授权费。上述部分合同中,还加盖了“中国2004—2008国际旅游小姐冠军总决赛筹备委员会”或“中国2004—2008国际旅游小姐冠军总决赛执行委员会”的印章。上述事实,有唐风汉格公司提交的12份合同在案佐证。

  2004年9月,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旅游业商会向“中国2004——2008国际旅游小姐冠军总决赛筹备委员会”发函,表示同意作为2005至2008国际旅游小姐冠军总决赛联合主办单位之一。上述事实,有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旅游业商会函件在案佐证。

  2005年3月25日,杭州市西湖博览会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向唐风汉格公司出具西博办[2005]8号文件,表示同意唐风汉格公司申报的“2005国际旅游小姐冠军总决赛”为2005年度中国杭州西湖博览会支持项目,经费自筹解决。上述事实,有西博办[2005]8号文件在案佐证。

  2005年4月16日,唐风汉格公司与时尚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书》,约定时尚公司负责“2005国际旅游小姐冠军总决赛”颁奖晚会电视节目的录制、监制,唐风汉格公司向时尚公司支付电视播出费用15万元。上述事实,有《合作协议书》在案佐证。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