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面“对赌协议”
除此之外,投资意向书中还有不少相关的条款,目前在中国流行叫“对赌协议”。风险投资商称之为利润保证。
这个协议条款在中国比较多,不过在国外并不流行。因为国外是相对比较透明、比较成熟的市场,买卖双方的风险是共担的。但是中国因为买卖双方的信息高度不对称,而且中国绝大多数的公司不像美国公司那么透明,所以作为买方要得到一定的安全保障,一般会要求卖方进行一定的承诺。
其次,一般来说,中国的公司创始人的控制权相对比国外要略强,一个创业者对公司不管是从股权上还是对公司的实质运营上,都有比较好的控制。创始人就是公司的精神领袖,代表着公司。这样,投资人就会认为其对于公司未来的发展无法具有主动权。所以必须给投资商一定的承诺。
一般“对赌协议”就是说我的可转换债券。比如风投商决定今年投2000万美元,但是现在公司当年的利润还没有出来,于是就会按照上一年审计利润的十倍价格进行转化。这个是典型的可转换优先股的结构。
对于风险投资商来说,上一年已经发生了,对其是没有意义的,其更关心下一年公司能做到多少。这个转化的价格要做到一定的调整,就是公司下一年的最低利润不能少于某个指标,最低增长率要达到多少,否则转化价格就要按比例向下调整。
但是一般来说,还有一些变量。创业者也不会让风投商无限制调整,万一出现禽流感、非典这样的情况,公司的产品被突发事件冲突了,风险投资商按照这个协议拿走了大部分股权,创业者就不会有很大的动力了。
去年就有一个案子,两家风险投资商投资了一家二手房交易公司,就是无底限调整。风投投入4500万美元,占公司25%股份,就是说1.8亿美元价值的公司,必须保证2006年的利润不低于2000万-2500万美元。然而,今年国家对房地产实行宏观调控,出台了很多关于二手房交易的政策,二手房交易数量大幅度下降,这家公司现在不要讲2000万美元,可能1000万美元都达不到。这个时候,仍按9倍测算的话,转化价值就变成9000万美元了,就是风投商的4500万美元就变成了公司50%的股份。
这对投资者和创业人都是不利的。对于投资者来讲,尽管转化成公司50%的股权,从股权上似乎了得到保护,但是长期来说是不利的。创业者一下子就变成打工者了,也就没有干劲了。
所以,真正像这样无底限的对股也是比较罕见的。一般往下调整是有一定的区间,调整的价格幅度不能超出10%-15%之间。我觉得,任何投资的成功并不是靠一个法律条款获得成功,最终的成功一定是公司投资人的利益和公司创始人管理层的利益是高度一致的。
尽职调查步骤签订完投资意向书之后,风险投资商会做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一般来说,在投资前,风投商肯定对公司基本信息有一个了解,而且对于公司的基本信息都是比较肯定的,这样双方才会达成投资意向。
也就是说,风投商根据创业者告知的假设信息,认为你的公司是值得投的。但是在完成交易的过程中,风投商希望对这些假设的信息进行验证。
尽职调查所涉及的主要是以下信息:第一是财务信息调查(Financial Due Diligence,FDD);第二个是法律信息调查(Legal Due Diligence,LDD);第三块是业务信息调查(Business Due Diligence,BDD);第四块就是人的信息调查(People Due Diligence,PDD)。
FDD就是说调查公司提供的财务报表是否真实。风投商一般会选择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对账务进行审阅。就是在一个相对比较高的层次上,来验证公司的账务。
这个过程,一般就是一帮人来到公司,在里面待四到五天,把账本翻一遍,然后出具一个报告,主要涉及公司收入的确认原则、折旧原则、税务、财务风险等。
LDD就是要了解公司整个法律结构和法律风险。这在目前特别重要,因为中国过去一年(2005-2006)出台了不少相关法律和政策。
其中涉及的内容包括:公司是否合法成立;外汇有没有得到审批;所处行业是国家鼓励类、限制类,还是禁止类;土地产权是否完整;环保是否达标;还有员工政策,以及公司章程等。
BDD这一块,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做法。有的是自己做,有的是雇外面的咨询公司做,还有的是两种情况都有。可能的方式包括到公司来,与公司管理层、团队谈,以及与客户、合作伙伴谈。其中,就有风投商专门派人在工厂门口等着数公司运货车的情况。
最后是PDD。对于我们来说,在达成意向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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