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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民间投资的政策研究(3)
www.110.com 2010-07-09 14:38


(五)制定科学合理的服务(产品)价格
  切实改革现有的价格管理体制,理顺公用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体系,形成一个政府宏观指导下的市场定价模式。根据项目性质的不同,分别采取几种不同的定价方式。一是对于纯经营性的基础设施项目,中标企业作为投资人可根据其运行成本测算加适当利润提交价格表上报政府主管部门获批,公众作为使用人参与价格评议,采用听证会的形式通过,政府作为监控人执行审定批准。即“企业报价、政府核价、公众议价”的三结合定价方式。二是对于准经营性的基础设施项目,政府给予适当的补贴或政策优势,对外进行招投标,按照与纯经营性项目类似的程序,从企业报价、政府核价到公众议价后再定价,将来再逐步过渡到国家取消补贴,全部价格由消费者负担。三是对于的非经营性项目,则由政府来统一制定,但可创造条件,通过制定合适的价格机制,使非经营性项目逐步向经营性项目过渡。
(六)发展中介服务组织,加强信息沟通
  为解决民间投资的盲目性,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等问题,有必要建立起规范的市场信息引导机制,引导民间投资能够找到合适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尤其要引导民间资金投入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在招商引资中,公开项目投资程序,规范操作办法,定期将近期可投资的项目、与之配套的政策措施,以及相关的规划要求、设施标准等,通过上网、新闻媒介、推介会等形式,推向社会,以供民间投资者选择,用公开招投标形式选定投资者,给社会投资者一个透明的投资空间。
(七)实施行业特殊政策
  根据各行业不同项目的特点,推出不同的特殊政策十分重要。由于差异性很大,这里只能提出一些原则性的意见:
  1.城市基础设施
  (1)水厂和污水处理。考虑到管网建设难度大、投资高,建议实行厂网分开,管网仍由财政或国有投资公司投入,委托市政公司或其它相关企业经营,政府与经营企业签订委托经营合同,规定相关的责任和义务及政府补助标准。(2)垃圾处理。对垃圾发电,电力部门要全额收购,价格从优。同时对环保产业努力争取给予税收上的优惠。
  2.医疗机构
  民间资金投资医疗行业,可分为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两类。非营利性机构,服务收费执行政府指导价格,不纳税,但政府应与其它公立医疗机构一样,承诺给予同样的政策补贴。营利性机构应自主经营,服务价格应放开,政府不补贴,但允许纳入公费医疗(或医疗社会保险)定点范围。要纳税,但在创办初期,可给予税收上的优惠。
  3.教育、文化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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