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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都运输有限公司(Mondo Carriers Ltd)诉中国土产畜产(2)
www.110.com 2010-07-19 09:54

    应土畜产公司的要求广东商检公司于1998年4月30日及随后日期对“帕默斯”轮所载货物的重量进行了检验,同年6月11日,作出GD98/108B检验报告,结果为:“在卸货过程中,货物被装在塑料编织袋中,每袋净重为50公斤。在卸货下装袋时每袋的重量都经过官方校准的磅秤称量过,全部货物为1,011,611袋。在卸货期间,我们随意从装满货物的袋子中取样,并在经过校准的磅秤称重,结果发现每袋的重量在许可误差范围内。经测算,所卸货总重量仅为50,580.550公吨。”该结果与提单重量相比,短少484.337吨。

    应蒙都公司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于1998年5月25 至6月1日对“帕默斯”轮所载货物进行了检验,于6月10日作出第440000/GD98/$8018号鉴定证书,结果为:在检验中,我局人员发现该批货物整体气味良好,干燥、呈现浅黄色。但同时发现整批货物中均含有如下异常物质:较多的粉末;较多的黑色小片状物质;一些褐色或黑色的小块状物质;一些白色的小球状或小块状物质。第4及第7舱货物所含上述异常物质较其余货物多,但所含的异常物质属同类。黑色小片状物质类似植物性物质,为豆类的豆脐,是该批货物的固有产物。该四类异常物质在装上“帕默斯”轮前业已存在。

    蒙都公司提供了由海运技术协会公司于1998年8月27日出具的船舶在美国载货过程的说明并附相关照片和录像带 (不是“帕默斯”轮装货时的照片和录像带)。该说明提及:“我们的检验人员包括本人已多次参与船舶在密西西比河装载豆粕。货物的粉尘大到船长或驾驶员无法从甲板(或入孔)对装载货物观察。由于近期严格的环境保护规程,在装同类货物时,防尘帐已强制性地用在密西西比河的谷物装卸器上,根据我个人的经验,我肯定该规程是严格适用的。本公司近期参与在Destrehen使用谷物装卸器为船舶装卸豆粕,装货在1998年8月26日完毕。防尘帐罩在舱口的开放部位,防尘帐因此妨碍从甲板观察装货。在货舱里,粉尘大到从员无法安全地进入舱内对货物进行观察。”

    本案货物托运人提供的1998年3月27日《SGS质量证书》载明:“帕默斯”轮运载的散装美国豆粕1998年3月 21日签发提单,数量51064.887吨,积载1、2、3、4、5、 6、7、8舱,通知方土畜产公司,在装船过程中抽样检测得出数据蛋白质要求44%以上,实际44.05%以上,。。。。。检验时间1998年3月19 El-199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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