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环境保护法 > 环境监督管理 > 自然生态系统保护 >
我国自然保护区的体系
www.110.com 2010-08-02 16:39

  1956年我国建立了第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自然保护区——鼎湖山自然保护区。到1993年,我国已建成保护区700多处,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80多处。

  我国自然保护区体系的特点是面积小的保护区多,超过10万公顷的保护区不到50个;保护区管理多元化;多数保护区管理级别低,县市级保护区数量占46%,面积占50.3%。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推荐文章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