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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你该走向何方?(3)
www.110.com 2010-07-09 16:28

  复旦大学社会科学基础部副教授邵晓莹表示,“人肉搜索”通过在网络社区中提出问题或需求,汇聚五湖四海的网友力量,从而促成诸多在某方面具有知识或线索的人对其解答、分析。由于网络这个虚拟空间聚集了各地不同阶层、不同知识背景的人,得到帮助的几率会大大增加。

  诚然,日渐强大的“人肉搜索”不断彰显出群体性力量,然而它对公民个人隐私的粗暴践踏正导致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对其说“不”。

  2009年初,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徐州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明确规定:擅自散布他人隐私,或在网上提供或公开他人的信息资料,对发布者、传播者等违法行为人,最多可罚款5000元。尽管徐州通过立法禁止“人肉搜索”的举动遭遇9成网民反对,最终当局让步表示“揭露贪腐不在此限”。然而,全社会对规范网络“人肉搜索”行为的思考才刚刚开始。

  为此,江苏省人大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家《民法》《行政法》《刑法》的规定,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这里,个人隐私是指关于个人的有关信息,包括个人尤其是女性的年龄、家庭财产及构成、收入状况、住所、任职单位及待遇等等,特别是人际交往,这在当下往往成为“人肉搜索”的目标。“散布这些就是违法的。”

  “‘人肉搜索’是一把双刃剑,必须尽快出台完备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范,同时,还要加强对网民的社会公德教育和引导,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人肉搜索’的正效应,降低或消除其负效应。”邵晓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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