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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半人不买房 更乏人炒房
www.110.com 2010-07-09 16:28

  德国著名的金融服务公司Hypoport近日公布的HPX德国房屋价格指数显示,9月份德国房屋价格总指数为96.36,较8月份的96.11略有上升,但比去年同期的99.06和2006年5月的峰值101.22仍小幅下降。

  此外,根据德国房产服务公司Immowelt发布的数据,今年上半年德国的平均房价约为1524欧元/平方米,其中南德地区最高,约为1757欧元/平方米,东德地区最低,仅约为1303欧元/平方米。

  与美国、英国等国房价大幅下跌相比,德国房价的走势在此次经济危机中显得尚属稳健。其实,长期以来,德国房价一直保持着基本稳定加小幅波动的状态,在危机爆发前的几年中没有出现过大幅飙升的行情,基本未出现过泡沫,因此在此次危机中也没有出现大幅下跌。

  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很多,主要包括:德国人的买房意愿始终不强;政府也一直把居民住房视为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来对待;税收负担较重,投机者炒房热情不足。

  法律提供完美保障

  一半家庭选择租房

  到过德国的人都会发现,德国人买房意愿实在不强,就连收入颇丰的教授、企业高管也常是一家人住在租来的房子里,没有自己买房。统计数据显示,德国超过50%的家庭是租房居住的,这一比例在年轻人中更高。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是,德国法律给予承租人近乎完美的保障,房屋承租人对房屋的各项权利属于受宪法保护的财产权。

  根据德国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房东在出租后3年内不得将租金涨幅超过20%。即使有正当的理由想提高租金,也必须经过房客的同意。如果房客不同意,房东只能提起诉讼,而不能自己强行提高租金。

  在德国,房屋租金变动的最重要基础是由市或乡镇制定并获得房客和房东(或房东的利益代表人)一致认可的“租金列表”,其依据是通过抽样调查或联邦统计局计算出的德国家庭生活费用指数。“租金列表”还须每隔2年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调整。

  另外,房东若要解除租房合同,承租人可提出异议。房东非经过诉讼途径,不得强迫房客搬出。而若法院判令房客搬出,在法院设定的合理迁出期限届满前,租赁关系也一直存续,房客仍然享有合同和法律规定的对房屋的各项权利。

  可以说,德国法律明显偏向房客,使房东涨价难、解约难。这样有力的保障使有能力买房的德国人也宁愿租个房子住着,手头有了钱先去旅游,而不是去买房。

  补贴加廉租 人人有房住

  德国宪法规定,德国是一个社会福利国家。德国政府在国民住房方面也努力落实这项原则。在德国,不论是租房、买房还是自主建房,都有各式各样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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