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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顶替重演,不能注销学籍了(2)
www.110.com 2010-07-09 16:29

  《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和假冒。胡某冒名上大学侵犯了真实欧阳健的姓名权,而且其假冒欧阳健的姓名的目的在于顶替其上大学,还侵犯了欧阳健的受教育权。胡某受到的处理显然不能止于注销学籍。而且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参与冒名顶替运作的相关人员也应该受到查处。一系列法律制度与法律制度的执行者,在权力面前集体沦陷的问题更值得反思。

  冒名顶替事件涉嫌多重侵权,渎职、舞弊,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伤害了政府公信。有关部门无疑应该尽快介入调查,查清事实真相,挖出冒名上大学背后更多的毕姥爷,受害者与公众舆论拭目以待。否则,不仅对受害人欧阳健不公平,受到查处的王佳俊事件的当事人也会喊冤。

  事实上,还有多少罗彩霞、欧阳健们的姓名权、受教育权被人盗用,一直蒙在鼓里?还有多少弱势群体的权利被权力肆意践踏?这个问题值得深思。笔者认为,要扎紧招考制度篱笆墙,一次两次偶然的个案曝光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更为重要的是,有关部门要创新制度设计,严格落实问责制度,痛下决心砸破招考暗箱;而且,相关部门要把详细招考信息放在阳光下暴晒,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在“潜规则”一时半会难以打破的情况下,营造宽松的舆论监督环境也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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