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民法 > 民法动态 >
“蹭网”,轻者侵权重者犯罪
www.110.com 2010-07-09 16:29

  近日市民黄先生发现,自家电脑的登录互联网出了问题,不是速度很慢,就是时常掉线。黄先生找维修人员进行检查时发现,原来因为自己使用了无线路由器,而被别人“蹭网”。

  “蹭网”是最近出现的一个新行为,亲友间蹭车蹭饭很正常,但如果被陌生人蹭了你的无线宽带网,结果可能很严重。而一旦使用专业工具蹭你的网,那后果还可能很可怕。

  据了解,现在很多家庭都开通了包月宽带上网服务,一些人还在家中安装了无线路由器,以方便多台电脑利用一根网线共享上网。但这在方便自己的同时,也方便了专门搭别人便车上网的“蹭网一族”。

  “蹭网族”是指专靠“蹭”他人的无线局域网上网的网民群体。他们在自己电脑中安装专业的“蹭网卡”后,就能搜到两三百米内的无线网络信号,甚至连加密的无线路由器也能破解,从而免费上网。

  记者在教化电子大世界、船舶电子大世界走访时看到,被称为“卡王”、“卡皇”等“蹭网卡”销售非常红火,不同价位“蹭”的效果和范围也不同。经营者不但销售“蹭网卡”还负责教授使用方法,如果再支付一定的费用,他们还提供上门服务。据了解,如果宽带上网的用户遭遇“蹭网”,最大的表现就是自家的网速突然变慢,甚至连登录QQ或打开网页都会很困难。另外,如果“蹭网”者别有用心,还可以盗取被蹭者的隐私,或传播木马来窃网游网银账号,进行网上犯罪活动。

  蹭网行为已侵权

  严重者涉嫌犯罪

  用户在与运营商签订合同并支付网络资源使用费后,对运营商提供的网络服务享有专用权,未经用户同意,他人无权使用。而“蹭网者”正是在未取得用户同意的情况下,使用专用设备自动搜索到用户无线网络信号后占有该网络资源,造成用户多支出费用、网速减慢或财产受损等,显然已经构成了民事侵权行为,用户有权要求蹭网者停止侵权、排除妨碍、分担上网费用、赔偿损失等。如果用户损失超过一定数额,蹭网者将构成盗窃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即使未给用户造成损失,按照《电信管理条例》第59条规定,盗接他人电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使用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施或者码号,属于扰乱电信市场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可以依法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被“蹭”维权不容易

  搜集证据有困难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