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拍卖实务问题研究(6)
www.110.com 2010-07-10 13:33
未到期债权不能参与受偿。这是因为未到期债权(一般债权)通常基于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未届满所致,合同履行期限未满,债权人的债权还处于不确定之中,债权人有可能因怠于行使权利而致使超过诉讼时效,或者可能因债权人违约,或者是附条件的债权所附条件可能不成就而导致债权丧失。允许参与受偿,实际就提前把不能确定的债权予以了确认,并赋予了强制执行的效力,这对其他债权人来说实是很不公平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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