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环境保护中的法律责任,是指违反环境保护法,破坏或者污染环境的单位或者个人所应承担的责任。依照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法律责任可分为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环境保护法中的民事责任,包括破坏环境者的民事责任和污染环境者的民事责任两类,它们虽同于环境保护法中的民事责任,但是,在承担责任的条件、原则、形式和程序等方面,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又与一般民事责任大致相同。 环境民事责任,是作为行为人违反民事法律规范,实施的环境不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环境民事责任的完善情况如何直接关系着环境法中法律责任体系的完善程度,也是反映环境法内容和目的的实现程度以及环境权益的受保护程度。同时,环境民事责任作为对于受到不法侵害的民事主体给予物质救济的一种环境法律责任,对于制裁环境不法行为,保护国家和公众的环境资源权益,保障环境法中法定义务的内容和意旨得到实现有着重要作用。本文通过对环境民事责任的基本内容作一概括性介绍,希望其能对大家了解和认识环境民事责任有所裨益。
一、 环境民事责任的定义、特征和作用
(一) 环境民事责任的定义和特征
环境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违反环境法定义务实施环境不法行为致人损害应当依法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它是民事法律责任的一种,也是侵权民事责任的一个组成部分,但它又与普通的民事责任有许多不同。它具有如下特征:
1、环境民事责任主体的多样性。依我国现行环境法的规定,一切排污单位和个人系属机关、部队,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合伙,,农村承包经营户亦或居民,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排污行为并对他人的环境权益造成损害,行为人均应依法承担环境民事责任。
2、环境不法行为的多样性。需要承担环境民事责任的环境不法行为具有多种表现形式和途径。环境不法行为既可以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也可在生活过程中产生。同时,环境不法行为还可以水、大气、噪声,固体废弃物,放射性污染等多种污染形式通过环境介质进而对他人的环境权益造成损害。
3、环境损害后果的多样性。环境损害后果作为环境污染的结果具有多样性。它不仅表现为水、大气、声,土地环境质量下降或不再具备其应当具备的功能和作用,致使人类的生产环境和生活环境遭到破坏,还表现为直接对他人的人身、财产、精神权益造成损害和危害他人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
4、环境民事责任的同质救济性。环境民事责任,作为不法行为人对于受到环境污染损害的被侵权人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它是通过由不法行为人对于受到环境损害的被侵权人给予一定的财产补偿,弥补被侵权人所遭受的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的方式来达到私权救济的目的。因而不同于环境行政责任和环境刑事责任侧重于保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的立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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