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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以平常心看待"蓝登"一类纠纷
www.110.com 2010-07-08 16:36


  这是一场实力悬殊的商标争议案:提出商标争议的一方是有着80余年历史的国际出版界大鳄,而另一方则是国内一个发展不足10年的地方私营企业。

  这起国际知识产权纠纷尚没有结果,不过,专家提醒我们,现在知识产权问题很热,特别是美国和西方一些国家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把知识产权炒得无处不在。知识产权问题很重要,但是不要把它夸大。尤其在对待国际知识产权纠纷上,我们既要克制民族主义的情绪,也要抵制西方的误导,以平常心来看待这类纠纷。

  美国出版业巨头Random House(伦道姆豪斯)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争议申请,要求撤销温州市蓝登图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登图书)的“蓝登”商标。这一事件引起了法学专家的关注。11月29日,“蓝登”商标争议案专家研讨会在京举行。

  据原真动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叶青律师介绍,此次向蓝登图书发起进攻的是全世界规模最大、国际化程度最高的英语大众图书出版商美国伦道姆豪斯公司。不过,这家巨大的美国企业在中国国内并没有注册“蓝登”这个中文商标,但伦道姆豪斯公司认为它是国际,有权让蓝登图书放弃“蓝登”这个商标。

  1999年,蓝登图书公司在浙江温州成立。其商标由“蓝登”二字组成,于2001年7月28日核准注册。

    蓝登图书董事长李晓峰表示,公司创立至今,“蓝登”商标不但成为图书行业的知名品牌,而且成为地方政府对外宣传温州城市形象的象征之一。而此次商标之争,“是蓝登图书公司创业以来遇到的最大的问题”。

  伦道姆豪斯认为蓝登图书属于恶意抢注,并且侵犯其在先权利,要求撤销“蓝登”商标。

  对此,李晓峰解释:“现在国内唯一全民皆知的图书品牌就是新华书店,至于对其他品牌的认知度恐怕相当低,何况是在1999年。我怎么会去冒用一个在温州乃至全国都毫无知名度的企业商标,然后去等待若干年后可能面临的诉讼呢?”

  李晓峰强调,“蓝登”是本土原创,与“Random House”没有任何血缘关系。蓝登图书以“蓝登”作为商号及商标名称,其寓意为“以‘蓝’即蓝色,象征大海,象征智慧,寓意学海无涯,知识无价;‘登’即攀登,登高,象征在知识的海洋里漫漫求索,不断跨越事业高峰”。“蓝登”也成为蓝登图书的创业理念。

  驰名商标有讲究

  而伦道姆豪斯认为,“蓝登书屋”是“Random House”的常用中文翻译。从“Random House”出版的图书进入中国以来,就一直被称为“蓝登书屋”。

  美国当代著名作家贝内特?赛尔夫的著作:《我与兰登书屋》(At Random House)1991年7月由陈瑞兰、杨淮生翻译,三联书店出版发行,并由各地新华书店经销,“Random House”第一次被翻译为“兰登书屋”。鉴于中文“兰”与“蓝”字的近似性,“兰登书屋”亦被称为“蓝登书屋”。

  据了解,1947年,“Random House”商标在美国注册,并在过去半个世纪一直使用于出版行业。该商标在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伦道姆豪斯表示,“蓝登书屋”作为半个世纪经久不衰的品牌,其家喻户晓程度已经毋庸置疑。随着中国知识青年的逐渐增多,“蓝登书屋”作为一种出版品质的象征,逐渐走入中国人的生活中。

  在伦道姆豪斯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的《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中,伦道姆豪斯引用了媒体对他的报道,以说明其广泛的影响力。

  至于“Random House”商标是否驰名,多位与会专家认为,商标具有地域性,不是说在一个地方知名,在另外一个地方就一定也知名。英文商标在英语地区有可能比较知名,不能因此顺理成章地认为它在中国就知名。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知识产权研究室主任李顺德教授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美国公司所主张的商标是否为驰名商标,这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因为该公司的一切争议主张都是建立在它必须是一个驰名商标的基础上。”

  驰名商标对时间也有要求,李顺德表示,必须是在蓝登图书提出申请注册商标之前是驰名商标的才行,而不是说到今天。“蓝登”商标的申请时间是2000年,注册时间是2001年。也就是说,美国伦道姆豪斯公司要证明,在2000年蓝登图书提出申请以前,“Random House”在中国是驰名商标,法律才能够保护它。

  是否为相似商标

  伦道姆豪斯在《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提出,争议商标“蓝登”是“Random House”常用中文翻译“蓝登书屋”的主体部分。由于“Random House”用于图书出版及销售,“House”即“房屋”,是对销售图书场所的通常称呼,不具有显著特征。“Random”才是该商标的最具有显著特征的部分,“蓝登”即是“Random”的通常翻译,因此争议商标是对伦道姆豪斯商标主要部分的翻译。

  蓝登图书的代理律师陈贺政表示,“Random House”商标根据翻译为“随意房屋”或者“任意房屋”,与“蓝登”风马牛不相及。即便伦道姆豪斯曾经用过“兰登书屋”一词,但“蓝登”与“兰登书屋”也不属于近似,这一点可以从“三味”商标与“三味书屋”商标、“阳光”商标与“阳光书苑”商标的并存得以证明。因此,“蓝登”商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根本不会与美国的“Random House”相混淆。

  针对“蓝登”是对“Random”的中文翻译这个问题,专家也有不同的看法。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教研室副主任李祖明指出,英语有直译和音译,此争议涉及的“蓝登”为音译。在其他中,有的涉及英文的直译。关于音译能否被禁止,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撇开“蓝登”与“Random House”的争议不说,一个外文有很多的音译,如果音译被禁止,就意味着因一个外文词音而使成千上万的中文标志都不能用,这显然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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