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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法院民事诉讼庭前交换证据规则(7)
www.110.com 2010-07-27 17:26

  第四十三条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适用本规则。

  第四十四条 本规则没有规定的或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相抵触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四十五条 本规则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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