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规定出台
www.110.com 2010-07-31 10:45
商务部公布《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并在7月1日正式实施。其一系列条款围绕着对外资企业的设限减少,对进口行为的规定更为宽松。我国市场放开的限令显现出进一步放宽的迹象。
此前,满足一定条件的投资性公司如果从国外购买系统集成配套产品,或在新产品投产前从母公司进口相关产品试销,其进口额“累计不能超过公司已付注册资本额”。
而在《补充规定》中这一限制已被取消。这意味着,外商在华设立的投资性公司将有条件带来更多的进口。
除此以外,按照新公布的《补充规定》,投资性公司申请被认定位地区总部的条件也大幅放宽。已交付注册资本将不再受“不低于1亿美元”或“不低于5000万美元,前一年投资企业资产总额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且利润总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严格限制。
一直以来,诸多外资企业希望中国给予其更宽松的政策和简便的程序,这种呼声在新公布的《补充规定》里得到了反馈。
相关文章
- ·《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暂行规定》的
- ·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审批规定
- ·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暂行规定
- ·《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暂行规定》的
- ·投资性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的区别
- ·投资性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
- ·【分公司注销】外商投资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 ·设立外商投资资产评估机构若干暂行规定
- ·公司合并协议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应提交的文件、
- ·《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
- ·关于外国投资者通过股权并购举办外商投资广告
- ·外商投资企业(公司)清算实务中的几个问题
- ·关于实施《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
- ·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
- ·外商投资企业如何进行解散清算——杭州公司解
-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如何上市?
- ·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公司诉某企业有限公司等中外
- ·外商投资咨询服务公司诉武汉中实新技术公司居
- ·厦门外商投资经贸发展公司劳动报酬纠纷案
- ·明达置业有限公司与厦门市外商投资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