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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登记问题
www.110.com 2010-07-31 16:36

  问: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须提交什么材料?

  答:提交材料:

  1、投资者黄同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字号查询证明;

  3、投资者的资格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问: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须提交什么材料?

  答:提交材料:

  1、拟任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3、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

  4、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和章程原件(外商独资企业免合同);

  5、各投资方(股东)的合法开业证明或外方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法定代理人及董事会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8、企业住所证明:

  ①场地为隶属企业租赁的,提交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盖章的租赁合同原件(合同期一年以上);

  ②场地为隶属企业自有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及隶属企业提供给企业使用的证明原件;

  9、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企业或企业经营范围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问: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变更登记须提交什么材料?

  答:提交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3、字号查询证明;

  4、董事会决议;

  5、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6、新名称冠以或者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或者不冠行政区划的应当提交国家工商总局核发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名称冠以“广东”的应当提交广东省工商局核发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问:外商投资企业住所变更登记须提交什么材料?

  答:提交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3、董事会决议;

  4、企业住所使用证明;

  5、经营项目涉及环保部门审批的提交环保部门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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