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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内外资企业税不统一的泥潭
www.110.com 2010-07-31 16:36

  合并内资企业所得税和外资企业所得税的问题,在今年年初的两会召开前,引起了巨大争议。很多人都关心,人大会议上是不是会讨论这个问题,是不是会审议关于合并两税的草案。但是最终,今年的两会没有安排审议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两法合并”草案。作为“改革年”的2005年,在这一问题上没有取得突破。虽然如此,要求统一内外资企业税的呼声,仍然十分高涨。

  一、考虑区分两税的初衷

  我国涉外税收法律制度的最大特点,就是在维护国家权益和坚持平等互利的前提下,贯彻涉外税收全面优惠的原则[1]。这主要体现在:税率从低,相比其他国家对于外资收税标准,我国的标准很低;优惠从宽,即对于外资给予多方面的优惠;手续从简单。

  我国之所以设立外资税收优惠政策,是本着如下的初衷的:一是有利于引进外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以促进对外开放,拉动经济发展;二是有利于国家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对外资降低门槛,可以大量吸引外资的投入,扩大投资,刺激消费,拉动内需,增加就业,最终促进国家经济实力的提高。这就是我国设立外资税收优惠政策的初衷。那么,这些初衷是否真的实现了呢?我们不得不注意到,我国现行的外资税收优惠制度,给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税收体制带来了很多弊端。

  二、现行外资税收优惠政策的弊端

  现行对外资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三点:

  1.假外资盛行,易滋生腐败

  现在这种只要是外资,就比内资享受更高级待遇的优惠政策,实际是不分实力,只看出身。这种不平等的政策使大量的内资企业为享受外资的优惠税收,而将国内资金以各种途径汇出境外,再以外资面孔出现投资到境内。造成“假外资”现象盛行。根据《财经》报道,有研究估计“假外资”占了中国直接外国投资(FDI)利用额的三分之一左右。同时,地方和各部门给予外资优惠中一定程度的自由裁量权又可能带来种种腐败、寻租和“监管俘获”行为,全无透明度可言。“假外资”不但对内资形成了挤出效应,更重要的是,不真实的外商投资数字将对国家制定政策出现误导。不但是发达地区,几乎所有各级地方政府都热衷于吸引外资。一位发改委的研究员在从东北调研回来时感慨:“他们把吸引外资的指标已经下达到了街道办事处。”[2]可是,其中有几家是真正的外资呢?又有几家是有实力的外资呢?我们不得而知。

  2.不能真正吸引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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