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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行为理论辨析(5)
www.110.com 2010-07-12 09:35


  第二点,法律行为的无因性,即法律行为中无因行为的问题,有一点应予注意。有因(法律行为)与无因(法律行为)的区分同单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的区分有所不同。法律行为中哪些行为是单方行为,哪些是双方行为,是从法律行为本身可以加以认定的,是显而易见的,不需要法律作出规定。至于无因行为则必须由法律作出规定。法律可以规定某些物权行为是无因行为,也可以规定某些债权行为是无因行为,德国民法就是如此。某种行为,在理论上我们认为它“应该”是无因行为,但未规定在法律中,还是不能作为无因行为看待。有人常说的一句话“物权行为是无因行为”,这是不够精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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