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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种间实际刑度的衔接(8)
www.110.com 2010-07-13 17:35



    总之,实现死缓和无期徒刑之间实际刑度的衔接,一是要在死缓和无期徒刑之间设立过渡期,二是要把无期徒刑划分为可减刑的无期徒刑和不可减刑的无期徒刑。

     第三、死刑立即执行和死缓之间实际刑度的衔接。死刑立即执行和死缓之间实际刑度的不衔接是由死缓和无期徒刑之间实际刑度的不衔接导致的。死刑立即执行与无期徒刑之间的实际刑度差很大,死缓介于死刑立即执行与无期徒刑之间。如果死缓与无期徒刑的实际刑度差较小,那么它与死刑立即执行的实际刑度差就较大,就不很衔接。只有当死缓与无期徒刑的实际刑度差保持在合理范围内,即实现它们实际刑度的衔接,死缓与死刑立即执行的实际刑度才能衔接。

    因此,死刑立即执行与死缓之间的实际刑度能否衔接,取决于死缓与无期徒刑之间的实际刑度能否衔接,只要后者实现衔接,前者的衔接也能得到实现。

     综上所述,刑种之间实际刑度的不衔接已成为我国刑法中的一个明显不足之处,为此,就要按照罪刑相当的原则,重新设定各刑种的实际刑度,使它们之间呈现一种连续的序列,也就是使之衔接。这对于完善刑罚结构,坚持罪刑相当的刑法基本原则具有重要意义。这也就是写作本文的目的所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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