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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去行政化”争议陷入三个误区
www.110.com 2010-07-17 07:38

  导言:“去行政化”的重要涵义之一就是“教授治校”,但并不是说学校的任何事务都是教授说了算。

  南方科技大学(筹)校长朱清时院士曾对媒体表示,筹建中的南方科技大学将没有级别。他认为中国大学教育弊端的根本所在就是“教育体制行政化”,并力图革新。今年6月,媒体报道国务院已经审议并通过《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6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并通过《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该纲要被认为发出了大学“去行政化”的信号,但也有教改纲要起草组成员认为:大学“去行政化”尚缺乏可操作性。

  在大学“行政化”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讨论的背景下,笔者想对“行政化”所涉及的一些关键问题予以探讨。

  首先,“去行政化”理念本身是不是一个问题?其实,“去行政化”已经成为国家共识,根本不需要讨论。6月6日,《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公布,纲要称,要克服人才管理中存在的行政化、“官本位”倾向,取消科研院所、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这是继今年两会期间《教改规划纲要》公布之后,国家层面再次以规划纲要文件的形式对于前一阶段争论不休的“去行政化”理念肯定和强调。“去行政化”在今年两会期间和《教改规划纲要》公布时,曾引起激烈的讨论,当时的讨论仅限于高教改革。《人才发展规划纲要》从建立科学的人才管理制度、人才选拔制度出发,重申“去行政化”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可见,围绕“去行政化”,国家决心已下,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成熟的改革思路。

  具体到高校,为什么非“去行政化”不可?如果仔细研究当下大学的种种弊病,其实根源就在于高校高度行政化造成同质化严重,千校一面。同时,高度行政化的管理压迫学术空间,大学教授们没有话语权,只能去迎合权力,或者主动去做官。长此以往,中国大学将蜕变成官场的附庸,耳濡目染之下,只能生产出一些毫无创造力、浮躁而只知追名逐利的所谓“人才”,而无法培养出真正适合社会需要、有足够的实力和自信参与全球竞争的创新型人才。所以,高校非“去行政化”不可!

  朱清时院士所首倡的“去行政化”理念,其实就是恢复大学本来的面目,主张高校主要是要由学术主导,追求学术卓越,不能谁的官大谁就说了算,即学校的社会定位本是一个从事教学和科研的学术机构,管理体制应该“学术优先,学者主导”。如果不切实际地赋予它许多其他功能,由一些“官员”用行政权力来主导,它们就会失去活力。

  其次,现在社会上对去行政化有一些理解上的误区。

  许多人认为“去行政化”就是校长和各级行政主管取消行政级别,甚至取消整个行政团队,其实这是个误解。“去行政化”的理念是渗透到整个学校管理团队建设中的,实际就是要建立起现代大学制度。一所建立起现代大学制度的高校,不是说不需要行政团队了,还是会有行政系统,会有不少行政管理人员,而且通过制度创新,行政系统的运转会更科学高效,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会更高。但他们是为学术提供服务的人,是“为教授搬板凳”的人,而非凌驾于学术之上。真正做到“去行政化”,需要有三个步骤:取消行政级别;精简行政机构,精简行政人员;转变观念,让行政人员都变成服务人员,而不是追求权力的官员。

  有人认为“去行政化”就是让教授当领导,这样就能实现学术主导了。其实,每一个教授都有自身局限,他只是某研究领域的专家,并非教育专家。很多学术成果辉煌的教授并不适合从事管理工作,但是他们被推上领导岗位之后,自以为很懂教育,做出许多错误的决策,时间长了他们就异化成了技术官僚,他们管理下的学校情况更糟糕。有些优秀的管理人才,本身并不是杰出的科学家,认为自己不懂教育,所以虚心听取大家的意见,反而能把学校办得更好。

  我心目中理想的大学管理者,应该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他不必是一个出类拔萃的科学家,但是他一定要是个民主开明、善于听取他人意见的教育家,倡导“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学术氛围,形成学校独特的办学特色;他应该是“追求卓越、学术自由和学者自律”的大学精神的坚决捍卫者,努力创造“学术至上”的校园文化,严防官本位、商业化严重侵蚀大学灵魂;他具有强烈的教育使命感,勇于改革创新,努力探索学术为主导的高校管理体制和人才引进机制、学生管理体制,建立现代大学各项制度;在个人道德和修养方面,他应该是全校师生的楷模,用自身的言行去塑造一个学校一个时代的品格。

  其三,“去行政化”的重要涵义之一就是“教授治校”,但并不是说学校的任何事务都是教授说了算,日常管理事宜也完全依赖教授。“去行政化”是将意识形态企图打破教育固有传统逻辑的力量加以化解,“教授治校”或者教授拥有权力也不是理性的做法,因为教授的长处以及教育权是很固定的,他们参与管理只能是授权和评审,他们不能参与具体管理行为。正确的做法是,大学交由校董会来主导,校董会选择校长后,赋予校长长远的教育办学使命,教授们必须对校长负责,同时通过学术委员会、校务委员会等组织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并且对校长的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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