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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车价不如限排量有新意
www.110.com 2010-07-17 07:39

  近日,深圳市政府出台《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实施办法》,对小汽车定编初审做了具体的条件限制。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配备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45万元以内的轿车;副部长和副省长干部使用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35万元以内的轿车。而对于党政机关的其他公务用车,则一般配备排气量2.0升(含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轿车(3月18日《广州日报》)。

  超标购车是一种彻头彻尾的腐败行为,一来提高大量行政成本,二来形成奢侈攀比之风,而且由此衍生出来的腐败问题,更是让人恨之入骨。因此,刹住超标购车之风,有利于党风和政风的好转,重塑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的形象。从这一点上说,深圳市出台的这个规定很有现实意义。

  但仔细看看深圳的这个购车标准,其实并无新意。早在199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标准的通知》中已有规定。仔细对照一下,深圳的标准和中央的标准完全一样,只不过是照抄照搬而已。笔者以为,深圳重申这个标准其实没有必要,只要严格按照中央的规定执行即可,何必以文件落实文件?还不如对公车的排量定个标准更有新意。

  其实,公车多、标准高,不仅仅是腐败问题,由此带来的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问题不容小觑。在国家倡导小排量汽车、整个社会崇尚低碳经济的今天,公务用车也应该与时俱进。公务用车各级政府和部门如能从自身做起,优先采购小排量汽车,拒绝使用高耗能的产品,不仅能在群众中起到表率作用,引导正确的消费观,也能净化社会风气,节省社会资源,对建设节约型社会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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