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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赔付金额拟设上限
www.110.com 2010-07-06 17:23

  今后,解决将更加客观和公正。昨日,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我市今年将引入全新的医疗纠纷解决办法———设立由司法和保险等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调解机构,针对目前医疗纠纷解决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难题,对症下药,提高医疗纠纷处置效率。

  难题1:患者担心医疗机构“护短”

  成立专门机构调解

  独立于卫生部门外

  目前,医疗纠纷发生后,首先是由患者和医院之间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了则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其中,存在一大难题———患者不信任医疗机构,对医疗机构提出的各种证据和解决建议持怀疑态度,并常常由此导致“医闹”发生。

  随后,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的各种解决方案也难以取得患者信任。“患者认为卫生主管部门只会帮自己说话。”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说,“患者说‘老子不会舍得打儿子’。”

  怎么办?

  即将推行的第三方协调办法将为化解这个矛盾发挥作用。据了解,我市将成立一个专门执行机构,主要参与单位包括市司法局、市保监会和市综治办。

  该负责人介绍:“执行机构将接受司法部门业务指导,独立于卫生部门、医疗机构之外,由人民调解员独立调查。”

  目前,其操作流程已基本确定。

  “患者家属先向执行机构提出纠纷解决申请。”他说,“展开全权调查后,如果是医疗机构的责任,患者将获得相关赔偿。”

  据悉,执行机构的建立将借鉴天津、杭州等地以市长令形式进行推行的做法,调解结果医疗机构必须接受。

  难题2:患者漫天索赔

  设立赔付上限

  限定医院赔付决定权

  大闹大赔、小闹小赔!

  长期以来,医疗纠纷赔付金额的确定,国家相关政策并没有规定。因此,出现了一个现象,即闹得越大,赔得越多。

  其实,在医疗纠纷赔付过程中存在两个主要问题。其一,赔付金额没有参照标准;其二,院长权力过大。

  该负责人说:“很多医院都是公立,赔付金额无标准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这种状况即将得到改变。新办法实施后,我市将限定赔付金额上限。

  其中,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取消医院对超过1万元的医疗纠纷赔付决定权;二是,对各种医疗赔付金额设定上限。具体标准正在最后制定中,5月左右将拿出最终方案。

  难题3:赔付资金哪里来?

  医院买医疗责任险

  费用由三方共担

  有了调解人,有了赔付标准。

  最后,钱从哪里来?据了解,随着新办法的实施,我市医疗纠纷赔付资金的来源也会发生变化。

  目前,这笔资金主要来自医院。今后,其主渠道将变成保险公司,“这会是一种全新的支付模式。”

  该负责人说:“年内,我市所有公立医院必须购买医疗责任保险,费用由医院、医生和护士共同承担。”

  他介绍,医生、护士将按分工、责任大小等缴纳医疗责任保险费用。

  其中,缴纳标准会有所区别,例如手术室、外科所缴纳的费用就比普通门诊和内科高。“缴费比例中,医院会占大头。”

  今后,赔偿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通过这种方式,“还有助于效遏制‘大赔大闹、小赔小闹’的不良风气。”

  此外,我市还将鼓励民营医院购买医疗责任险,但不做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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