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医疗事故 > 医疗动态 >
医疗纠纷今后将由第三方调解
www.110.com 2010-07-06 17:23

  “第三方”如何组成?由市综治办、市司法局、市保监会等部门共同组建,与卫生局不存在隶属关系。”

  “第三方”如何调解?一万元以上纠纷由调解机构免费提供调解服务,医患双方无需直接碰面、对话。”

  以往发生,医院主管部门、医院、患者三方都会为解决方式伤脑筋。市卫生局医政处人士日前表示,年内我市将启动新型医疗纠纷调解模式——第三方调解机制。今后发生医疗纠纷,将由与卫生局、医院、患者无关的专门机构进行独立处理。

  据悉,目前我市处理医疗纠纷主要有三种途径:一是双方直接协商,这样容易使矛盾加剧;二是申请鉴定,但由于卫生局和医院存在管理关系,让很多患者不能信任;三是提起诉讼,但时间长成本高。

  “启动第三方调解机制,将最大化保证医院和患者的合法权益。”市卫生局医政处负责人介绍,第三方调解机构将由市卫生局协调市综治办、市司法局、市保监会等部门共同组建,在市、区(县)设置专门机构。“第三方”为独立机构,不隶属于卫生局,与医院、患者均无利益关系,类似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性质。

  “新医疗纠纷调解模式,是为了让医院从医疗纠纷中解脱出来,专心为病人看病。”该负责人介绍,新调解模式还可铲除“医闹”生存空间,使医疗纠纷解决走上理性的法律途径。

  第三方调解机构如何调解医疗纠纷?该负责人透露,新调解模式的初步设想是:索赔一万元以下的医疗纠纷,仍由医患双方自行协商;一万元以上的由第三方调解机构免费提供调解服务,医患双方无需直接碰面、对话。据悉,新模式有望今年上半年率先在江北区试点。

  今年,我市还将在公立医院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合理分担医疗损害经济赔偿责任。年内所有公立医院、医生、护士将按分工、责任大小等因素,缴纳医疗责任保险费用,一旦出现医疗损害,赔偿费用全部由保险公司承担,既降低了医护人员的风险,患者方也能更快拿到赔偿。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