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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侵权(5)
www.110.com 2010-07-09 15:56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刘继祥、魏湘玲、孙苏理提供,本版编辑整理,案号为??2003?牳呙裰兆值?1393号)

  美国ETS诉新东方侵犯其GRE有关权益案终审结果

  该案中,新东方对GRE有关权益的侵权手段与其侵犯TOEFL有关权益的手段相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中新东方侵权事实的认定与新东方侵犯TOEFL有关权益案相似,判决理由相同,故此处略去,仅发判决结果:

  一、维持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1)一中知初字第34号民事判决之第(一)、(三)、(五)项;即:?熞弧”本┦泻5砬?私立新东方学校 自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侵犯(美国)教育考试服务中心GRE考试试题著作权的行为,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所有的侵权资料和印制侵权资料的软片交 法院销毁?牐ㄈ?)北京市海淀区私立新东方学校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法制日报》上向(美国)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因其侵权行为造成的 影响(逾期不履行,法院将在该报上刊登判决主文,费用由北京市海淀区私立新东方学校承担);(五)驳回(美国)教育考试服务中心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撤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1)一中知初字第34号民事判决之第(二)、(四)项;即:(二)北京市海淀区私立新东方学校自判决生 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侵犯(美国)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四)北京市海淀区私立新东方学校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美国)教育考试服务中 心经济损失人民币390万元及诉讼合理支出人民币41.2万元;

  三、北京市海淀区私立新东方学校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美国)教育考试服务中心经济损失人民币2430773.2元及合理诉讼支出人民币2.2万元。

  一审案件受理费81785.52元,由(美国)教育考试服务中心负担46775.52元(已交纳),由北京市海淀区私立新东方学校负担 3501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交纳);一审审计费33469元,由北京市海淀区私立新东方学校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交纳);二审案件 受理费81785.52元,由(美国)教育考试服务中心负担61785.52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交纳),由北京市海淀区私立新东方学校负担2万 元(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案例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刘继祥、魏湘玲、孙苏理提供,本版编辑整理,案号为??2003?牳呙裰兆值?1392号)

  美国GMAC诉新东方侵犯其有关GMAT权益案终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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