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劳动纠纷案例 >> 查看资料

雇员重大过失酿车祸 雇主赔偿后有权追偿

发布日期:2011-10-12    文章来源:互联网
  雇员没有驾驶证却酒后开车,结果不幸酿成车祸,雇主赔偿受害人后,是否有权向雇员追偿呢?沾化县法院调解审结这起雇主向雇员追偿赔偿款案件。

  2009年10月份,白某经人介绍来到孙某的建筑队工作。同年10月12日下午上班时,孙某想安排人手开三轮车往工地上运送架杆等建筑材料。白某没有驾驶证,且中午喝了不少酒,但以前曾开过三轮车,便自告奋勇开车去送材料。途中,白某将一名行人撞伤致死。经交警部门认定,白某无证醉酒驾驶,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孙某作为雇主,赔偿了死者家属各项费用10万余元。事后,孙某要求由白某承担所支付费用,白某认为自己是给孙某打工,驾驶三轮车出车祸属于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不同意承担,孙某于是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白某受孙某雇佣,按照孙某要求,在驾驶三轮车运送建筑材料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他人死亡,孙某作为雇主,应当承担雇主责任,赔偿相应损失。白某无证醉酒驾驶,肇事致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具有重大过失,依法应与孙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孙某明知白某没有驾驶证,仍同意其驾驶三轮车运送建筑材料,属选任上的过失。孙某赔偿死者亲属的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数额基本符合法定标准,白某对此也没有异议。孙某作为雇主已向死者亲属进行了赔付,可以向作为雇员的白某进行追偿,数额应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及双方的过错程度来确定。经法官耐心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白某在3个月内分两次付给孙某4万元。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年遇春律师
广东深圳
郭永康律师
河南郑州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1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