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为农民工提供:签订劳动合同“十项建议
发布日期:2013-03-19 作者:连会有律师
1.劳动者首先要了解掌握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例如地址、电话和法人代表姓名等,并要求将这些信息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工作的地点和内容。案例一:张某到离家很近的一个连锁超市应聘就职。过了一段时间,超市将她调到远郊的连锁店工作,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因合同中对具体工作地点约定不详,导致张某败诉。案例二:赵某应聘到某汽车厂担任总装调试工,后来企业又将他调到一个非技术的低薪岗位。因合同中只是笼统约定了工种为“操作工”,导致赵某在此后提起的劳动仲裁中败诉。
3.对劳动报酬的约定必须以书面形式写在劳动合同中,如标准工资是多少?有没有奖金?奖金根据什么标准发放?这些数据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不要轻信用人单位的口头承诺。
4.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否则不得在试用期结束后立即让劳动者走人。
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和时间,要明确写在劳动合同中。有的用人单位采取扣发一个月工资的方式拴住劳动者,这种行为不具有法定效力。如果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拒绝发放被扣发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问题。
6.工作时间和条件,要明确写在劳动合同中。有的劳动者为了多挣钱默认加班加点,这是违反劳动法的,现在越来越多的工资争议案就是因此而起。此外,工作环境如有毒有害,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
7.有的企业以“不办社保可以多领工资”来误导劳动者主动放弃社保,在此提醒劳动者:对于社保问题要有长远考虑,其涉及养老等问题。
8.不要签订空白劳动合同,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这类合同是无效的。
9.有些劳动合同约定了不合法的内容,如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因工负伤医疗费自理等,劳动者可以拒签。
10.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有的用人单位将两份合同都收走,如劳动者日后一旦与其发生争议,其有可能借此回避劳动关系的存在。
此外,即使有劳动合同,劳动者仍要保存好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凭条、入职通知和工作证件等。
徐律师特别提醒,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要看清楚是否属劳务派遣。保洁、物管和销售等行业,往往以大单位的名义招聘,而最后却让劳务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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