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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总结

发布日期:2015-05-11    作者:夏珊珊律师

案情简介:
刘某,女,2012年7月到被申请人公司上班,在工艺品细工室做操作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也给缴纳了保险。2014年,因公司经营需要,细工室被取消。当事人被要求到其他部门工作,当事人不同意,又与公司就离职补偿协商不成,产生了争议,委托了我们。
经过:
接到案件后,代理人通过与当事人沟通,了解了相关事实,掌握了有关证据。本案的重点就是当事人由于缺乏经验,在离开公司时,为让公司给办理解除合同相关手续,自己递交了解除合同辞职报告书。公司给出具了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原因也是个人申请解除。这使得当事人的经济补偿金请求得不到支持,另外,也无法领到失业金。公司一直承诺协助办理保险相关事项,更改解除合同原因,但由于时效等原因也没有更改。当事人权益受到了侵害,却无法得到补偿。
总结:
在本案的开庭过程中,代理人学到了很多。首先,因为经验问题,在庭上在没有得到当事人的认可就承认了相关事实,这是开庭致命的错误,事后虽没给当事人造成损失,但这种错误却是决不能犯第二次的,需要深刻的反思。其次,公司员工如果自己递交辞职书,尽管是因合同到期等非因本人的原因,经济补偿金也得不到支持。这给公司了很大的空间可以操作,以此为前提给员工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多数劳动者对此不知情,给了公司空隙可钻。最后:在跟当事人沟通时,应该注意对相关事实的真实性做基本的判断,有些人开始对你不信任,不会把全部事实都告诉你,这完全可以理解。在之后的接触中,当事人会对你慢慢产生信任,一些事会自动的告诉你。所以,多次跟当事人沟通是很有必要的。
经验是每一次错误的升华,虽然不是很想承认,却也是在一次次的失误中成长起来。失误无可避免,却也应尽力而为,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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