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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女博士患绝症 生前留下遗嘱捐献自己的器官

发布日期:2017-11-23    作者:邓普云律师
导读:遗体捐献,需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捐献意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当地红十字会表达,由红十字会办理遗体捐献登记手续。
北大女博士患绝症
中华网讯:29岁的北大女博士娄滔患上“渐冻症”后,留下“遗嘱”强烈要求捐献自己的器官,用于医学研究:能救命的部分尽管用!
娄滔是湖北恩施人,2015年以笔试第一、面试第一的成绩考入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攻读古埃及史专业。
原本,娄滔的人生规划,是毕业后做一名教授——传道授业。然而,2015年8月,娄滔回恩施度暑假,经常说浑身没力气,上楼乏力。当时,父母还笑女儿“太娇气”。2016年1月中旬,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协和医院相继对娄滔的病情作出诊断:疑似运动神经元病,即大家熟知的“渐冻人症”。面对自己的病情,这个在熟悉人眼中永远乐观开朗、聪明好学的美丽女孩曾多次提出,不治了,但父母劝她要继续坚持。最终,这个像天使一样的姑娘,选择口述遗嘱,捐献出自己的器官,并要求“将骨灰撒入长江,不给这个社会带来任何负担”。这份遗嘱,应该是她留下的最珍贵的“礼物”。
10月9日清晨7时,娄滔被接到武汉汉阳医院,家属代替她在人体器官捐赠登记表上,签下了名字。
遗体捐献的相关法律规定
遗体捐献,需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捐献意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当地红十字会表达,由红十字会办理遗体捐献登记手续。
遗体捐献流程:
1.红十字会接受志愿者来访或电话咨询。
2.红十字会、红十字遗体捐献接受站向自然人提供甘肃省遗体捐献申请登记表一式四份(志愿者提供本人一寸免冠照片5张)。
3.红十字会、红十字遗体捐献接受站为填写合格的志愿者办理志愿捐献遗体纪念证、遗体捐献登记复函、捐献卡各一份。
4.遗体志愿捐献者身故后,由执行人通知红十字遗体捐献接受站办理接收。
以上就是“北大女博士患绝症 生前留下遗嘱捐献自己的器官“的内容介绍。诚如本文中娄滔所说,”一个人活着的意义,不能以生命长短作为标准,而应该以生命的质量和厚度来衡量。“每个人生前都会对很多身后事不舍、不安。那么此时,立一份遗嘱,无疑是对亲人最大的安慰,用遗嘱的方式处理一些事情,使自己安心、家人放心。关于立遗嘱的相关法律知识,您可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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